不宜过分夸大股指期货避险作用
2012-10-11   作者:熊锦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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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金所表示,希望更多机构参与股指期货,认为股指期货为股票市场提供了避险工具,实现了“机构保值避险、稳定持股、缓解股市波动”等积极效果。不过,笔者认为不宜过分夸大股指期货的作用。
  即使到目前,对股指期货利弊的争议犹存。股指期货有风险规避、价格发现、资产配置等功能,其中避险功能是期指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防范风险的手段就是套期保值。但事实上,股指期货的套保功能也恐怕没那么神奇。
  首先,对冲操作可能难以对冲股票下跌风险。比如投资者买入某证券(或组合)后卖空一定的期指合约,却很可能出现该证券下跌而整个指数上涨的局面,投资者两面亏损,套保又如何能够实现?毕竟套保成功还有赖于“证券价格的变动与股价指数变动方向相同”这个前提。
  其次,长期套保操作没有意义。中金所认为,若没有股指期货,机构为减少损失,只能被动抛售股票,诱发“羊群效应”,导致股市的持续下跌;有股指期货后,机构通过套保操作,等于买了“保险”,从而敢于长期持股。但笔者认为,就算有股指期货,也阻挡不了股市下跌步伐,而且这些可投资股指期货的资产管理产品若与同期无风险的债券投资相比,其收益是不是少很多?股指期货在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必然拒绝了盈利。
  确实,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适应了一些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控制需求,有了这个衍生品工具,机构投资者就比较容易优化其投资组合,为其带来某种便利。但对衍生品等金融创新,其价值一直就备受质疑,况且期指市场对A股市场的正面作用更需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
  目前投资者在股市盈利存在难度,期指市场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作为一个负零和游戏的市场,普通投资者更难在此盈利。
  总之,股市所有主体的盈利源泉只能是上市公司利润,而股指期货对改善上市公司治理基本上关系不大。期指市场本身并不能创造财富,它只是转移风险而非消灭风险,而且风险转移功能的形成需要市场为此付出额外的交易费用,有时甚至由于其高杆杠性衍生出新的更大风险。要回避股市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善股市制度,提升上市公司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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