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是民众的普遍意愿。为回应民意,表达反腐诚意与决心,自2009年起,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实践。实践效果如何呢?调查结果不容乐观:由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缺少持续性,多半昙花一现,存在“人走政息”现象。(9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公示财产,无疑要触及官员的利益。而割舍自己的利益,谈何容易?由此可以预见,官员财产公示要成为制度,势必艰难崎岖。可面对民意,尤其是在严峻的反腐局势下,又不得不向前推进。毕竟,顺应民意,是当代政治文明和权力伦理起码的要求。 各地财产申报公示实践,之所以在浅水区徘徊,不敢向深水区迈进,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权力群体,不愿意放弃当前的利益格局。而恰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改革笼头,又紧握在他们的手里,当改革的矛头指向自己,谁不迟疑和犹豫。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无论公示到哪种层次,缺的都是公开透明的诚意和破釜沉舟的决心。 为何昙花一现,为何人走政息?那是因为,所有的改革实践都停留在自主的状态。要不要公示,有地方自主决定;公开的程度,依旧是地方自主决定;是否要持续下去,还是地方政府决定……也就是说,这实际上是可有可无、可进可退的改革实践,也正是因为如此,停滞、僵化乃至夭折,在所难免。 基层探索,难为官员财产公开透明破冰,缺少制度和法律的支撑,注定难以深入推进。实际上,在地方开始探索尝试的时候,有不少人就指出,公示要向前迈进,需要依靠顶层设计,通过制度和法律来截断改革者的退路,才能更加义无反顾,才能避免畏首畏尾。但很显然,这方面依旧残缺,缺少制度和法律支撑,稍微遇到阻力,官员财产公示的改革实践就只能停摆。更何况当前的权力生态等级观念严重、潜规则密布。 而顶层设计,又谈何容易?一旦形成制度和法律,那么改革再也没有回头路了。沿着公开透明的道路走下去,隐私权和知政权该如何平衡、公布的结果反映的官民收入差距会否动摇社会稳定……这些风险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顶层设计一旦确立,势必冲击包括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的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探索和推进,如果不挑战既定的利益的格局,那么难免陷入“只摸石头不过河”的瓶颈。 官员财产公示,不能只靠心怀理想的改革者进行试验,更需要从制度的层面挑战整个既得利益群体,打破既定的利益格局。只有由上而下地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实践才不会“人走政息”。民意已经过河,改革不能总是任由地方去摸石头,官员财产公示,需要进行整体制度设计和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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