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禁食立法与公序良俗之辩
2012-09-27   作者:银玉芝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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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个月以前,因为拟对地铁内禁食,并处以罚款等规定,《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引发争议。9月25日,相应的条款并没有取消,这部法规正式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根据立法程序,该条例将报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有专家认为地铁内禁食,并处以罚款,有利于保障公共环境。其实此言不假,这也正是立法者的初衷。但这样一个良好的愿望却屡屡引发争议,几乎在所有大城市的轨交条例立法时都遭到反对,是何原因?有律师援引《行政处罚法》指出,轨道交通内进食罚款于法无据,这算是因由之一。不过大多数普通人对法律的理解不会到这个程度,而是出于本能的反应去抵制地铁禁食立法。
  民众所抵制的未必正确,但重罚思维确实有待商榷。如果武汉的做法像重庆一样,仅仅只是规定对违反乘客加以引导,恐怕不会有轩然大波。其实所谓争议,从网友的反应看,主要不在于要不要规定地铁内禁食,而在于禁食并罚款太过严厉,且对禁食未作细分、未区别对待,也不符合乘客需求。譬如糖果、巧克力、饮料并不会有多大影响。
  不仅如此,已经有很多城市因为类似条款而引发过争议,并最终取消罚款规定,武汉在立法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参照衡量呢?不否认,立法没有必要一味迎合民意,程序的保障才是第一要务,尊重民意,对民众不理解的条款加以解释,实现互相妥协,是一部良法得以实现的范本。但问题恰恰在于此,面对公众的情绪,武汉把罚款金额从草案时的最高100元,最终提高到了200元上限,令人诧异。
  更何况,地铁内进食等行为,只是违反公序良俗,不同于其他违法犯罪,动辄罚款无异于“大炮打苍蝇”。对于重罚罚出文明,很多人喜欢拿新加坡类比,但新加坡有它的国情,而且其争议也是一直存在的。拥挤的地铁内,谁来执法,如何取证,是个现实的问题。立法不是在什么时候都有必要,即便目的看似正确,但如果无法落实,法规长期“沉睡不醒”将成为笑话。这也正是法律和公序良俗各自发挥作用的分界线。
  法律和公序良俗各司其职,前者打击犯罪、维护大的秩序;后者教化心灵,呵护人性善良。譬如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并没有强制性措施,但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这都已经深入人心。很简单,人性使然,只需要好好呵护即可。是该让公序良俗发挥正能量的时候,我们要给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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