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王先生8月17日手机上突然连续接到394条进账提醒短信。不到90分钟,共进账1700多万元。18日上午,王先生起床一开手机,发现又收到近400条钱被“转出”的短信,1700万元又被转走了。银行称可能是系统出了问题,已向领导汇报。
客观分析此案,储户账户转入钱的确无需向储户打招呼,只需有储户账号即可。但从储户账户转出必须经过储户同意,同时走完应有的程序,让储户自己输密码然后转出,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可遗憾的是,这名王先生的账户,似乎不归他管——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了。
这1700多万不是王先生的,而是“飞来横财”,但无论这财是什么,只要进入储户账户,储户就应有必要的知情权,而且在未经储户同意时,不该擅自“划走”。这次,银行可以说钱不是储户的就将其划走,那下次会不会说“多给了储户钱”就要私自划走呢?抑或是找个其他理由或借口划走储户的钱呢?这绝非危言耸听。
银行给出解释称是“系统原因”,但在我看来,系统原因不是挡箭牌,也不是借口,银行本身的傲慢与其无视储户权利的意识,才是真正的底色。无论怎样,作为储户的王先生,有权利知道自己的账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储户账户不是菜市场,银行不能这么随意地“进进出出”。
而在之前,银行就因为员工多取了钱给储户而私自冻结储户账户的丑闻,这般银行意识,的确需要纠正,而对权利的尊重,发于自律,止于法律。显然,在银行傲慢之气飘荡而权利尊重意识缺乏时,靠道德自律是不现实的,唯有靠法律来约束。故而,对于这次事件,银行有必要给予王先生解释,并给他道歉。任何情况下,银行都没有权利在储户的账户“进进出出”,而应充分尊重储户的权利,让储户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不然,法律就该介入,保护好储户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