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市民称光明牌“宝宝奶酪”内含禁放物乳矿物盐。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光明乳业公关部对此回应称奶酪没问题,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京华时报》9月18日) 既然是国家禁放物质,那么就不得放,这是一个红线,任何企业不能突破。可是面对光明牌“宝宝奶酪”内含禁放物乳矿物盐,光明乳业质量部的居先生是这样解释的:“此款食品配方的确定时间,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确定后,很少轻易改动,故2009年至今,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矿物盐。” 我们法律上有不追溯以往的原则,也就是说对法律规定之前的违法行为,一般不追究,现在有的乳业企业居然采用了这样的做法,“我企业的配方是2009年前确定的,而国家规定婴幼儿食品禁放物乳矿物盐是2009年制定的,所以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矿物盐是正当的”。 常识告诉我们,国家规定一旦实施之后,所有的食品生产销售者都得无条件地服从。企业的配方必须遵从国家的规定,当国家标准出来后,就应该立即调整修改食品配方,保证符合国家的规定,怎么能让国家的规定来服从企业的配方?一些企业以
“食品配方确定后,很少轻易改动”来为自己解释,显得多么荒唐! 一些企业之所以这么做,其实并没有把国家的标准放在眼里,认为企业“食品配方”的高于国家标准。另一方面,也没有把消费者的健康放在心上,所以才有了“食品配方确定后,很少轻易改动”。更让人气恼的是,光明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什么“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为防现有的包装盒让消费者误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既然没有问题,为何要全国范围内下架?难道有问题的食品,仅仅更换包装后就能上市吗? 作为外行,消费者或许不能确定该产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可是,监管部门在哪里?内含禁放物乳矿物盐的光明牌“宝宝奶酪”在市场消费3年时间,监管者为何不闻不问?如果光明牌“宝宝奶酪”不是把国家规定的禁放物明目张胆写在包装上,不知道这款食品还要在市场上存在多久。毕竟消费者能力有限,他们不可能拿所有食品去检测,而我们的有关部门却连印在包装上的禁放物乳矿物盐都没有看到,又怎能发现其他问题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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