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有没有“发嗲”的权利
2012-09-18   作者:陈方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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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长假越来越近,准备开车回家或者出游的人们,越来越兴奋。因为今年国庆节,高速公路第一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公众开心了,高速路桥公司则显得“不太高兴”,只能对着国庆节黄金周旅游市场这一块大蛋糕“干瞪眼”。中新社9月17日消息称,面对高速公路节假日的“免费午餐”,高速路上市公司又开始“哭穷”了。
    穷不穷自然有数据说话。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11家高速路上市公司毛利率相比去年出现上升,毛利率升幅最大的吉林高速,由去年年底的47.92%攀升至72.77%。在4月份因高毛利引发网络对高速路“暴利”大讨论的重庆路桥毛利率,出现下降,但依然居首位,达87.76%;此外,湖南投资、福建高速的毛利率,也超过70%。
    利润如此之高,节假日高速免费,在公众看来,这对路桥公司充其量只是“拔一毛”,如此这般还要“哭穷”,简直和“发嗲”没有什么区别。
    路桥公司当然会为数据表面上的“暴利”辩解。比如,面对“暴利”指责时,重庆路桥董秘张漫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不是暴利行业,我们现在只有微利,如果不是因为银行下调利率,我们一年忙到头是在为银行打工。”甚至一些券商报告也指出,高速路四节日免费,对高速路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不容小觑。
    其实,路桥公司和公众的利益之争,绝不是节假日收不收费这般简单。
    交通运输部的一纸通知,高速公路节假日开始免费了。不少路桥公司认为,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迫使企业让利,此举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企业筑路收费天经地义,政府如果想实行免费政策,应该首先收回经营权。从理论上说,既然政府同意有收费还贷的模式,那么就得遵守契约,不能随便要求路桥公司不收费,否则,就是违约。如果路桥公司全部是国有企业,听政府的行政命令倒也没有什么不妥,可事实上,很多路桥公司都是私营性质的企业,一下子“被免费”了,如果得不到相当的补偿,他们表达一下抵制的情绪似乎并无不妥。政府顺应民意要求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当然是好事,只是“好事”背后,也应该尊重程序的正义。
    可问题是,虽然从理论上讲,一纸“免费”的行政命令,可能违背了契约精神,但是,地方政府和路桥公司,完全是靠“契约”联合在一起的吗?非也。现实中,任何一家路桥公司能取得某一段高速公路的经营权,未必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其背后有着太多的“利益输送”,这是“潜规则”所在,也是必须承认的现实。所以,当路桥公司面对“高速免费”的一纸命令“哭穷”发嗲时,有评论认为,“高速路经营者,很多都是欠政府人情的,政府让它免费几天,也没什么不可以。”因为事实上,路桥公司和政府部门早已达成了“利益默契”。 况且,对于公众而言,高速公路收的费究竟去了哪里,有多少拿来还贷,又有多少进了利益集团的腰包,这个天大的谜团一直没有解开。这般情况下要让公众理解路桥公司的“委屈”,实在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按说主张权利是一件很单纯的事情,无论是弱势的公众还是强势的路桥公司,哪一方的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遗憾的是,当下社会,强势者之所以强势,很多时候并不是完全竞争的结果,而是通过游弋在“灰色地带”的利益输送成为强者。当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之后,单纯的权利主张也不再简单,路桥公司的“发嗲”应该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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