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点犯了众怒。当地时间9月12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旨在救助欧元区重债国的ESM(欧洲稳定机制)不违反德国宪法《基本法》,可以放行。不过同时设定了附加条款:德国出资限定在已承诺的1900亿欧元(约合2432亿美元)。德国是最后一个对ESM进行批准的国家,比原先预订的晚了两个月。尽管如此,还需要德国议会两院通过并经总统签字。 尽管联邦宪法法院的批准,是件大利好,但不满声仍不绝于耳。澳大利亚一家媒体报道说,希腊财政部正在成立一个“工作组”,准备向德国讨要二战赔款,数额高达7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73万元),加上3%的年息,可达上万亿欧元,远高于欧盟的救助贷款。美国的金融大鳄索罗斯更是多次向媒体表达对德国的不满,称领导还是退出,德国需要做出一个决定,“如果退出了,欧元区的问题就会有所改善”。 细读索罗斯前后的陈述,笔者感觉他的主要用意和3个月前一样,仍是敦促作为债权国、并掌握着话语权的德国,担负起欧元区的领导责任来。但他也提出了一个不时有人提出的话题:德国是不是该退出欧元区了?差不多去年这个时候,德国工业联合会前主席汉斯-奥拉夫·亨克尔就在英国《金融时报》上刊文探讨“德国退出欧元区如何”。除了他们二人,官方或民间都不乏认为退出欧元区对德国对欧元区都是利好的言论。 或许默克尔也曾这么想过,但似乎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尽管对救助别国满心的不情愿,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似乎也不想考虑退出这个选项。亨克尔曾考虑奥地利、芬兰和荷兰与德国一道退出,甩掉那些后进生,四国再一同为欧元区创立一个新标杆。但这显然是个自私的主意,会给欧元区甚至欧盟带来难以预料的政治和经济后果。别说四国一同退出,德国一国退出,就足够摇晃在崩溃边缘的欧元区承受的了。 德国的迟疑不决,确实延误了欧元区危机的救助,加大了危机恶化的风险,但却很难反证,德国的离开会有利于危机的尽快解决。如索罗斯所说,作为债权国的德国等国家与希腊等债务国之间,已经因权力的分配不平衡导致了二元分裂,但很难说德国退出后,其他债权国与债务国就不会导致二元分裂。相反,更大的风险则在于,其他各债权国会承担更大的救助成本,达成共识的斡旋难度或许也会更大。 当然,这些目前还只是假定,并不能排除索罗斯所说的会尽快达成救助共识的可能。笔者的主要目的则在于说明,德国是果(条件)而不是因,欧元区所遇到的困境,根源在于有缺陷的制度设计和糟糕的准入条件。出于政治成功的考虑,政客们故意或非故意地放松了加入欧元区的门槛,《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被稍加修饰后的报表所突破,希腊等“带病国家”正大光明地混入,进而埋下了分裂的种子。财政和货币政策的不匹配,又让“带病国家”削弱了自我复原的能力,当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袭来时,危机就开始从最薄弱的经济体蔓延,从而给欧元区带来争吵,乃至崩溃的阴云。 在人类历史上,理想常常委身于可悲的现实。欧元区的大一统理想,首先在人性的自私面前遭受挫折。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不管是债权国还是债务国,都愿意从欧元区索取而不愿更多付出。德国经济明显受益于统一的欧元,却对救助动力不足;希腊等债务国也常常在财政紧缩面前犹豫不决。欧元区领导人不能指望德国等债权国“良心发现”自愿做出更多奉献,而是迫切需要调整结构和机制,拿着鞭子的同时,也给热衷于救助的国家更多激励。 显然,德国退出不是个好选项。如同希腊退出会给欧元区带来极大的政治和经济风险一样,德国的退出对欧元带来的也是致命的伤害。相比而言,要让德国等债权国承担更多责任,就要给他相应的补偿,而这一补偿也只能站在欧盟层面由欧元区各国协商确定。同时,欧元区也要尽快改革,来弥补当初制度设计的缺陷。其中谈了多时的欧元区经济政府的提议,就应该尽快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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