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挽救人气低迷的股票市场,取消红利税呼声渐高。9月6日,证监会有关人士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红利税差异化税率有关问题认真研究,方案出台后,将尽快推出。
取消印花税可以增加交易频率,取消红利税可以增加获利者的直接收益,鼓励更多的人进入股票市场。从理论上来说确实如此,但实际上,一刀切地取消印花税与红利税对股票市场不利。
一个行业税收重要性越强,越会获得重视。比如石油行业,它关乎经济命脉。
2009年7月10日,时任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介绍,与美国相比,我国汽油含税零售价格要高一些,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我国税金占成品油价28%~30%,德国成品油税费占零售价70%。而一些业内人士提供的数据更加可怕。去年
“两会”期间,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委员透露,目前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中,税收比重高达45%,包括增值税、养路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等等。
一个行业税收重要性越差,越是不可能获得重视,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如此重要,结果却是普通投资者大幅亏损,税收重要性日益下降,创富产业链越来越圆滑,这样的行业必然是畸形的。中国需要的是税费的全面清理,而不是简单地取消实质上的资本利得税。
取消资本利得税对普通投资者不利,他们亏损累累,按照国际惯例,本就不应缴税,而对于一本万利的原始股投资者而言,取消红利税正好“落吾彀中”。想想看,征收房产税的后果,只拥有一套自有住房的人,不必担心房产税的铁拳落到自己头上,而拥有数套房产的投资者,才会寝食难安。同理,如果按照累进税制征收股票红利税,那些一本万利的既得利益者必须吐出部分收益,而普通投资者在市场上获利机会不多,承担的税收也就不多。从创业板等投资比例来看,绝大部分的税收,都将由既得利益者缴纳。
税收体制是激励机制,好的税收体制建立平衡、健康的经济体,否则,税收体制在各类企业、政府与民间、国资与民资之间形成对抗。美国的股票投资者除了红利税之外,还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美国股市的红利税税率为15%,具体到股票投资上来说,持股期不足一年的股票买卖所得,称为短期资本所得,适用普通个人所得税税率,含10%、15%、25%、28%、33%、35%六档;持股期满一年的股票买卖所得,称为长期资本所得,则实行优惠税率,含5%和15%两档。
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是将红利收入计入个人收入,年终统一计税征收,按照全年收入统一依所归入的税率征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境内个人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20%。2005年,个人取得上市公司的红利所得按10%征收,取得非上市公司的红利所得按20%征收。期间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公司获得红利因为统一纳入所得收入,不另征红利税,由于我国许多企业个人收入、用度与企业成本不分,导致大量税源丧失。
有学者建议鼓励长期持股,鼓励价值投资,按持股1年以内按10%个税税率征收,1~3年在10%的基础上减半按5%征收,3年以上可以暂免征收。考虑到A股市场的特殊性,目前的设计过于偏向原始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在鼓励长期投资时,有必要把以低成本甚至以资产净值进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刨除在外,否则解禁期满,刚好套现。
实行房产税,目的是清理房地产林林总总的税费,让房地产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实行红利税,也要清理与资本市场有关的其他税费,对财产性收入税收进行清晰的顶层设计,最终实现正确的激励机制,让市场恢复公平与效率。
税收政策不应该是机会主义的,而应该有明确的目标,有基本的价值观,与中国公共财政、法治税收的改革方向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