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截至目前,仍没有一个省份明确出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相关细节措施。与此同时,部分路桥公司抵触情绪依旧,福建省一名高速公路公司高层人士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而对于交通部9月6日下发的紧急通知,有地方交通厅人士称“有很大指导意义”,但一五一十的实施细则制定,要靠地方“因地制宜”。 就高速公路管理的现状而言,国家层面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只能是统括性、指导性的。高速公路的利益相关者太多,诸多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诉求已经让它的管理和经营成为一个“水特别深”的领域。在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不同类型高速公路道路资源优劣差异性很大的情况下,所谓“公益性”其实只能是一种原则上的追求。公益性和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博弈由来已久,而首个节假日免费通行日则将这些矛盾一起摆在了台面上,并将紧急平衡的重担压在了“地方配套细则”上面。 还有另外一种考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带来大流量的出行,对清洁、养护、救援、交通执法各方面联合作业、共同调配的能力要求很高。对于细则难产的原因,地方交通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免费通行除了涉及交通部门外,还涉及发改委、交警等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出发点和考虑点,协商需要时间。”这是句实话,在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应对的局面下,诸部门在权责上往往各有攻守,权力上的模糊地带和责任上的真空地带难以厘清,协商调配的效率当然不高。“校车上牌难,最多须经12个部门审批”就是例子。如何克服行政的碎片化倾向,同样是地方政府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日”里需要面对的。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日”是一场大考。在体制稳定的前提下,中国多经历些这样的考试不是坏事,它们将为渐进式改革提供一些案例型的经验。和很多微观层面的改革一样,“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也将呈现一种“地方探索”的局面。如何与路桥公司有效沟通?是否因地制宜地给出一些补偿?如何提高联合行政的能力,在权责明晰的情况下高效调配各部门资源?虽然是带有应急性的规划政策,也肯定会有一些创新亮点,并为继续推进高速公路的公益性进程提供方法。 更重要的是,一旦将地方政府置于必须平衡各种诉求的紧急状态下,过去发展中形成的深层矛盾将无法悬搁和回避。对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贷款融资、经营和管理中政府与企业的角色,行政与市场的边界,“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都是一个反思的契机。在发展思路上,多一些承担结果的压力,会减少一些只顾“医得眼前疮”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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