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湖南省长沙市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9月9日,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9月13日《法制日报》) 如专家所言,千元以上“天价烟”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助长了公款消费、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高价香烟本身已经成为腐败的一种载体。但因此就将其一禁了之,无疑是搞错了反腐的环节。用行政手段对卷烟市场的经营、销售价格进行干扰,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会让反腐偏离了“靶心”。“天价烟”之所以能在市场上流通,根源在于可以此获利。销售“天价烟”,说到底是一种市场行为,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对商家行为进行横加阻拦的做法显然有欠妥当。可想而知,禁售“天价烟”,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销售者,而最终消费的人可以说是毫发无损,顶多降低一点档次,换换口味而已。以此手段治理“烟腐败”,无异于缘木求鱼,治标而不治本。 同房子、购物卡、名贵手表一样,“天价烟”只是一种商品而已,本身并不能准确无误地传达出某种特殊信息。应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抽天价烟、开豪车、住洋房、戴名表的人满街皆是,我们当然不能一概将其认定为贪污腐败分子进而给予惩戒。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财富不断增加,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在消费水平上远远高于普通人群,这是不争的事实。倘若因为有“烟腐败”、“表腐败”等现象,就一律采取禁令,那岂不是是非不分,一竿子打死所有人? 实际上,反腐的关键在人不在物。腐败背后有着深厚的社会土壤,不同利益主体逐渐萌生,滋生腐败的罅隙也越来越多。“天价烟”、名贵手表、豪车洋房,其本质都是一种消费品,之所以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腐败,根源在于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据报道,不少国家对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收受礼品金额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俄罗斯规定政府官员一次性收受礼品价值上限为4000卢布,美国规定政府工作人员收受礼品价值不得超过305美元,英国政府规定官员收受礼品价值不能超过140英镑……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得到了不折不扣地执行,有效遏制了一些人借“礼尚往来”之名行贿受贿的不良行为。 有道是,“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只有把权力的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充分接受公众监督,才是消除腐败的治本之策。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切实推行“三公”消费公开机制建设,使公务活动消费接受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防止官员个体的贪污腐败行为。如此,方能真正刺中腐败分子的要害,清除寄生于“天价烟”、名贵手表上的腐败“病毒”,从而推动廉政建设、净化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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