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天价烟”并不高明
2012-09-14   作者:李慧翔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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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长沙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不得超过1000元/条或100元/包。有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市烟草部门可取消其卷烟统一货源供应。(《长沙晚报》报道)
  实际上,早在2010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已发文,要求所有卷烟的零售指导价均不得超过1000元/200支。今年3月,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牵头,全国性的禁售“天价烟”专项治理行动拉开帷幕。长沙本次的“禁烟”行动之所以受到关注,只因其要求更为具体、惩戒措施更为严厉。
  不难发现,“禁售天价烟”政策的出台背景,与当下公众对“三公消费”的持续关注分不开。所以,本政策的出发点自然就是预防腐败遏制奢靡之风。然而,这注定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也难怪南京、重庆等地的“禁烟令”早已名存实亡。
  首先是因果错误:是腐败土壤和公款消费市场,导致了天价烟酒等“非满足普通消费者需求”的商品得以存在,却并不是由天价烟导致的腐败现象。所以,即便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了反腐,忍痛停掉市面上所有的烟草供应,难道还要将“天价酒”、“天价茶”、“天价手机”等商品一并禁绝?腐败土壤不除,则可供送礼、享受的天价商品难以约束。
  其次,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任何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改变市场价格机制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在长沙,当烟草部门强行将高档烟降价后,其投放量却并没有实质增加,如此必然导致更多的消费者选择中档烟,而中档烟销量增长又必然导致价格上涨,如中档"芙蓉王"、"白沙"等烟自高档烟限价以来不断涨价。如此往复,中档烟也成了高档烟,可供送礼的烟草产品种类不降反升。
  更关键的是,真正的天价烟是几乎不进普通零售店的,天价烟铁杆消费者和送礼者都有着“独特的渠道”搞到这些天价烟,烟草部门仅仅从零售渠道限制天价烟的价格,对其真正的消费群体恐怕影响甚微。
  总之,禁售“天价烟”难以治本,此举或许能赢得一些叫好之声,但实行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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