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没有一个省份明确出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相关细节措施。与此同时,部分路桥公司抵触情绪依旧。(9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是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联合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出台的。随后,交通运输部的“紧急通知”,发布了统一的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明确了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的时段和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并且就交通疏导、讯息发布和应急措施等做出具体规定。紧急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实施细则,地方部门只需认真执行即可,而无需额外出台实施细则。 因此,“尚没有一个省份明确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是一个伪问题,相关部委规定得如此详细,地方落实即可,何须多此一举再出台细则?事实上,国务院文件中唯一留给地方自主决定的就一个内容,那就是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由地方决定。换句话说,高速路节假日免费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事情,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一些地方路桥公司表示,“目前并未收到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的抵制或拖延,节假日免费根本不存在“研究”的空间,自从国务院文件公布之日起,高速路节假日免费就已经是成文法规,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地方路桥公司有法不依、有规不遵,不仅小客车司机到时可以拒绝缴费,相关部门也可以做出惩罚。 与此同时,这提醒相关部委,要确保该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就很有必要制定严格的处罚条例以约束路桥公司使用各种变相抵制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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