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简直是“霸王条约”。记者了解到,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越来越高。(9月11日《法制日报》) 社保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被誉为是公民的“福利身份证”。从去年起,多个地方的社保卡加载了金融服务功能;今年8月又传来好消息:今后,全国社保卡将进行统一,身份证号将作为社保卡号,终身不变,跨地区转移就业社保接续障碍有望得到解决。 在公众对社保卡充满更多期待的同时,像深圳居民在药店刷社保卡“障碍重重”这样的坏消息也来了。显然,社保卡也是公民享受社保服务的“便民卡”,当这种“便民卡”不再“便民”时,持卡人不免就会质问:社保卡对自己来说价值究竟有多大?究竟谁有权来决定社保卡的使用? 按照社保法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社保卡里的钱是属于参保人的。然而,参保人自己却无法正常在药店购药,这是何道理?尽管深圳社保部门表示,非处方药刷卡余额设限,是为了保障门诊治疗的需求,以防止门诊治疗时无钱可付。但让人难以接受。 表面上看,设置最低额度的目的是为参保人考虑。即使说,这一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最低额度多少才合理,应该由参保人共同决定,而不能是权力部门单方面决定。如果与社保卡有关的一切决策都由权力部门说了算,社保卡恐怕就变成了“权力卡”,而非“权利卡”。
显而易见,社保卡应该是一种“权利卡”——社保卡中不仅记录了公民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权利方面的相关信息,而且社保卡中的资金也是参保人的,参保人自然有参与社保卡决策的权利。因此,社保卡怎么刷应该由参保人决定,而不能是权力部门独断专行。我们要相信参保人是理性的。 事实上,深圳社保卡在药店买药门槛越来越高,不仅增加了参保人的负担,而且也增加了医院门诊的压力。因为常用药在药店可以直接购买,而社保卡的最低额度却“逼”着参保人到门诊排队看病,明显增加了“看病难”。试问,为何凭处方买药就没有余额限制?一纸处方为何就有这么大的“魔力”? 在笔者看来,深圳社保部门为社保卡设置最低额度,而且门槛越来越高,看似为参保人考虑,实则恐怕是为了保障医院利益。而保障医院利益的背后,很可能与部门利益有关,同时也是为了减少政府对医保的补贴,因为社保卡中有一定余额就有利于减少医保基金亏空,就能减少财政补贴。
不久前,深圳社保改革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引发质疑。而在社保卡、“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等政策被舆论质疑的背后,据悉,从2009年起,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均出现年度赤字。可见,这些被质疑的规定都是钱惹的祸。 据报道,广州等城市社保卡购买药品不设限制,似乎只有深圳设限。笔者以为,“深圳现象”说明,社保制度亟待全国统一。尽管各地特点不同,但在维护参保人基本权利方面政策应该统一,比如,社保卡购买药品设不设限制,或者如何限制,应该让参保人决定。而要想保障参保人权利,至少要修改《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显然,深圳社保卡购买药品设限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按理,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是参保人的,应该可以随着参保人全部跨省转移,但实际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只能转移部分。可见,在社保政策决策方面,参保人的话语权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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