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竞争是不是特别黑?这其实是一个好问题。 说实话,这个行业即便竞争得再惨烈,顶多也就是谋财,怎么也到不了害命。山西的煤窑、哈尔滨的大桥……和这些相比,互联网接连发生的3Q大战、小3大战、3B大战,虽冠以大战,却还是挺“干净”的。互联网之间的竞争,顶多像是在看黄金时段的电视剧——看着热闹,没啥回味。 以至于很多时候,主管部门对于互联网行业恶性竞争的管理更像是街道居委会的功能,你一巴掌,我一巴掌,大家一起“哈莫尼(Harmony)”吧。的确,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恐怕也难以做到。经济社会,这样的行政管理也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律。所以,真正要解决问题还是要靠互联网企业这些主角儿们。 但是互联网企业本身一旦掐起来,其思维就进入极端疯狂阶段。以至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恶性竞争变成几乎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企业追求的不是输赢,而是一种“信仰”。而且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在捍卫自己的“信仰”而深深不能自拔。 中国互联网有没有垄断,有没有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反垄断法》出台,这个行业从来还没有一家企业被判过,但是所有人都心中有数。所以,要打破所谓“垄断”,能不上一些手段么?要不就乖乖被垄断吧。 中国互联网有没有流氓,有没有两面三刀,背后捅刀?《刑法》都废除了流氓罪,但是所有人都心中有数。所以,要对付所谓“流氓”,能不上一些手段么?要不就乖乖被耍流氓吧。一个说“我是替天行道”,一个道“我要为民除害”,一个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个喊“我周处除三害”,这就是互联网行业竞争的根本逻辑——都坚定地把竞争对手认定为“流氓”,都坚定地认为“用流氓手段对付流氓,就不是流氓”。所以,互联网行业言必称“流氓”,行必用“流氓”。反正流氓来,流氓去,最终“你要不会点流氓手段,你都不好意思从事互联网”。久而久之,这个行业就变成了一个流氓成群的行业——反正大家都是流氓。 更为重要的是,网民在这其中不仅仅是看客,而且还是典型的参与者。一会儿被拉来反垄断,一会儿被拉去反流氓,反正各大互联网公司从来都是打着造福网民的旗号。网民见怪不怪,只见搞怪,不见奇怪——最后就变成一个盛大的“趴踢”,再也没有人关心互联网真正的核心——创新。 可是那些还拥有“创新”理想的互联网小公司,进入这个行业不久,就会发现“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你要没两刀,处处被捅刀”。理想很丰满,现实超骨感,硌得人心疼啊。创新便能带来成功——这个在大洋对岸屡屡被印证的“American
Dream”似乎在这里做不成。在这里,互联网行业任何一个希望依靠创新的人必须学会如何保护它,不让它被骗走、被抢走、被夺走。以至于必须上手、上牙、上“刀子”,不是流氓,胜似流氓。这世界上没有救世主,只有自己救自己。若不如此,就要甘心找个粗腿抱着,要不,只得做个流氓无产者,跟着一起混日子。最终,还是流氓。 说实话,真正能够改变这个面貌的不是主管单位的管理员,而是这个行业当中的大佬们。只有他们能够真正意识到有些事情我不能做,有些钱我不能赚,真正有些信仰,别披什么虎皮,扯什么大旗,或许才能改变这一切。而在这之前,如果还有人问互联网竞争到底如何?我只想说,“能说脏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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