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险帮助专利权人维权
2012-09-12   作者: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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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件专利支付2000元的保险费,受到侵权后,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诉讼和律师费用等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每单最高可赔4万元。前不久,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由江苏镇江人保财险签出。镇江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2011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已超15000件。但由于侵权事件的不断发生,牵扯企业、专利权利人大量的人力物力,由此需要保险来化解风险。
  早在2010年年底,信达财险推出国内首款专利保险产品——“专利侵权调查费用保险”,开创了我国专利保险事业的先河。广东佛山禅城区知识产权局与信达财险签署合作协议,在当地知识产权局、保险公司、代理机构、企业等多方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国星光电、德众药业等100余家企业的逾千件专利投保信达财险的专利侵权保险。去年3月2日,佛山市新概念磁电与信达财险签订了专利侵权保单,为企业“一种除铁机”等7件专利投保,保费共3400元。当年7月,新概念磁电发现江门某矿业公司以及某陶瓷机械公司未经其许可,实施了制造、使用、销售“一种除铁机”专利的侵权行为。今年年初,新概念磁电向江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法院随后正式受理该案。信达财险按照专利保险条款将保险赔付款交付给新概念磁电。
  如果把专利保险比作半杯水,企业看到的是没水的部分,即亟待收回成本并盈利;而保险公司看到的是有水部分,即承担的风险。在经济生活中,专利权人面临专利侵权,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往往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在获得赔偿前能否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巨额诉讼费用后仍可能面临败诉。一些专利权人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由于难以承担这种风险就只好放弃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甚至直接放弃自己的专利权,这将有损于专利权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引入专利保险机制,就可以分担专利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风险,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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