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之后,欧盟委员会上周四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本已处于冬季的中国的光伏产业“履霜坚冰至”,可能要长期进入冰河时期。 稍早时候来北京访问的德国总理默克尔发出了“希望欧盟委员会、有关企业与中方一起尝试通过沟通交流来排除和解决问题,不要启动反倾销程序”的言论,事实表明这仅仅是政治和外交的表态。中国的光伏企业和产业,当然不能把侥幸寄托在个别欧盟政治家的某些场合的一时表态上,也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欧盟内部的一些与己利益相关方的运作上,更不能把一切希望寄托于贸易报复手段上。对于企业和产业来说,不论在什么时候,包括在繁荣和困境的时候,都要按照大家认可的国际贸易的基本理念,来把自己的企业和产业做好。 面对全球性能源危机,以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以其低碳、绿色、可持续的特点赢得世界各国的青睐,中国更将把其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而光伏产业已成我国为数不多处于国际领先位置、能在与欧美企业在抗衡中保持优势的产业。按照披露的数据,当前全球光伏行业需求约为30GW,而产能超过40GW,其中80%的产能在中国,而中国80%的产品需求在国外。美国和欧盟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2011年中国有接近358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其中60%以上是输送至欧洲市场,出口额超200亿美元。 事实上,中国产品近年的价格下降主要原因是国际原材料价格的大幅降低。资料显示,今年以来,硅料现货市场价格由年初的每公斤30美元大降至目前的每公斤18美元,而硅料成本占光伏组件成本的25%以上。中国的竞争优势在于技术进步和集约化生产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了成本,欧盟所谓的倾销和补贴行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但中国的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太甚,而且严重依赖于海外市场,确是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这使得中国光伏产业看起来强大无比,其实安全性非常低,海外市场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造成中国整个光伏产业的大地震,甚至危及存亡。因此,现在看来,在产业前景难以根本好转的情形下,中国光伏企业,如果要想取得长久的生存和安全,最好的做法,就是把相当一部分产能迁移到海外,迁移到光伏产品需求的地方去,“现场生产、现场销售”。 实际上有不少光伏企业已在谋求外迁了。就在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前一天,有报道称:在准备积极应诉的同时,河北、江苏、江西等地的光伏企业,已在谋划产业外迁。某企业声称:“为了有效应对欧洲即将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带来的影响,我们不得不选择在欧美投资建厂;”某光伏企业高管表示,该公司在美国市场占据约20%的销售份额,企业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已建有工厂,未来将扩建,用于生产在美国销售的光伏组件。 把在全球已经严重过剩的产能部分迁移出去,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和企业都是利大于弊的。首先,这样能使得由中国资本掌握的光伏产业的安全性大为上升。当中国已趋于过剩的光伏产业转移到光伏产品的主要需求地欧洲、美国以后,美国和欧洲就再也无法使用任何贸易救济手段来对中国资本控制的光伏产业制裁了,而且这些产能迁移到主要光伏市场欧美以后,从当地来看,产能并不过剩,所以盈利空间也大得多。 如果光伏产业相当一部分产能转往海外,还有另一个重大正外部性:可对改善产业和经济结构产生重大作用。中国的光伏产业,是最近若干年
才突然膨胀起来,成了“泡沫产业”的。而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投资和产业发展机制造成的。这些年来,出于拉动GDP和政绩工程的考虑,不少地方政府都把光伏产业当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来优先发展。网上有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在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在着力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由此迅速建设起了100多个光伏产业基地。所以,即使光伏产业真是新兴战略性产业,这样一而起,也会适得其反。而且投资的决策和主体,本来应当是企业,而许多地方在光伏产业的大膨胀中,有形之手却成了主力。据报,南方一些企业投资光伏行业,企业自身出资都没有超过20%,大部分都是用地方政府和银行的钱。这种地方政府在光伏产业投资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后果,除了造成全球光伏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安全性极低以外,还可能导致关联企业破产、银行受损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据估算,整个光伏行业大约万亿金资金存在坏账风险。 光伏产业的动荡,可为未来一些地方发展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提供难得的借鉴,所以说有正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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