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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作者:宣晓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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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试点到全国市场
国内碳交易市场在从区域试点向全国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关键是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产生足够的动力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强制性排放市场上有所突破;与此同时又要有效防止没有开展碳交易试点的地区坐收渔利,要充分发挥出试点地区的带动作用,激发更多的地区主动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当中。二是在地区试点的区域市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形成合理的机制,解决不同的区域性市场和未来全国性市场的对接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要在不同地区形成激励相容的机制,防止“鞭打快牛”的现象,根本上是要在相关制度设计上有长远的考虑,能够在整个社会形成长期的稳定预期,从而有效指导不同地区的行动。一方面对于进行强制性碳减排地区所取得的成绩,要有充分肯定并在制度设计上有所奖励。另一方面对于未来全国强制性减排市场的建立要有明确说法和期限,例如明确规定要在2020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强制性的碳交易。可以考虑结合当前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工作,尽快建立省级地区的碳预算账户,在整个减排周期下在来考虑不同地区的减排。 至于如何能够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作用,带动其他地区的减排行动,可以参考当前国际减排市场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JI)方式。与清洁发展机制类似,未参与试点的地区可以进行自愿减排,以项目交易的方式参与到试点地区的强制减排市场,从而推动本地的减排行动,同时降低试点地区的强制减排成本,当然国家层面也需要规定试点地区所能利用项目交易的上限,例如不超过10%等。而与联合履约方式类似,试点地区也可以与其他试点地区、甚至非试点地区一道来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强度减排的任务。在国家层面,也可以处于推动进一步区域协调发展的考虑,限定能够采用自愿减排方式和联合履约方式参与的地区,例如西部边远省份等。 对于第二个问题,要破除的一个认识误区是“以为未来全国市场只是当前试点地区的区域市场的简单复制和推广”。我们开展碳交易试点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和完善机制、培养人才和机构、锻炼队伍和增强能力,而不是要简单复制试点地区强制减排市场所采用的模式。全国性市场的建立必然从国家整体和长期的利益出发,按照全局的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地区的需要。中国幅员辽阔,建立“区域市场+全国市场”的格局也是一种符合实际的做法,正如在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中,有的成员国(如英国)出于自身的考虑,既参与到整个欧盟的碳市场中,同时还拥有本地的碳交易市场。
从一级现货市场到二级金融市场
在碳交易市场中,一级现货市场是指基于真实排放权交易供求、实时交割的市场;二级金融市场是指基于金融资产配置要求、可以实现远期交割的市场。二级金融市场的根本作用主要在于:1)形成并发现长期的碳排放价格,从而引导碳交易市场资源的配置;2)提供足够的流动性,以保证碳市场的活跃程度和正常运行;3)使碳交易市场拥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各类主体在长期考虑下配置自身的碳资产,从而达到在经济整体最优化配置各类减排资源的目的。然而,二级金融市场在发挥不可或缺作用的同时,也可能会对碳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干扰,其突出的表现是由于大量资金尤其是投机性资金的介入,一方面可能会放大碳交易价格的波动范围,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和引导社会各种减排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可能会使碳交易的价格长期偏离真实的供求关系,使减排资源产生错配,影响碳交易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有鉴于上述的理由,国内碳交易市场由“一级现货市场”向“二级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所谓“积极”,是要充分认识到“二级金融市场”是一个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碳交易市场想要发挥正常功能、实现基本目标所必不可少的部分。所谓“稳妥”,是要严格限定“二级金融市场”的区域范围,并在初期严格限定能够进行参与交易的主体(例如仅限参与碳交易的重点企业和少数金融机构),随着市场的逐渐建立和完善逐步放宽准入限制,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一定要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发展相适应,及时加强相关的监管能力。
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
国内碳交易市场与国际市场何时接轨、怎样接轨,主要应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1)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状况和中国节能减排形势的实际需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内碳交易市场如何与国际市场接轨,标准也很清晰,即取决是否能够有助于我国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更好实现市场配置各类减排资源的目的;能否有助于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推进。
2)国际气候谈判的进展和需要。尽管国内碳交易市场与国际的接轨根本是要考虑中国的实际发展需要,以我为主;但也可兼顾我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进一步维护我国利益的需要。何时接轨、如何接轨在大时间尺度、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从国内实际的需要出发,而在具体时点和措施上可以兼顾气候谈判的需要。3)我国整体外交战略的需要。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未来在全球政治格局中应扮演何种角色、承担何种责任,对于上述问题的答案也将直接决定中国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以何种形式向全世界不同国家开放。国内碳交易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时机和形式也要服从我国整体外交战略的需要。
4)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保障战略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需要。碳市场不仅是一级的现货市场,也是二级的金融市场。所以国内碳交易市场与国际接轨必须要与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步伐相适应、相协调。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线图: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需经过试点探索、完善推广、全国市场建设、国际市场迈进四个阶段,从而达到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减排的效果。 “地区试点探索阶段
(2012年—2015年)”:该阶段的核心任务是“要鼓励各试点地区采取各种方式,大胆闯、勇于试,尽快实现各种强制性减排模式的尝试和突破”。既要鼓励各地区开展基于特定单一行业、一级现货市场的强制性交易;更要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覆盖多个行业、一二级市场一体化的强制减排市场。中央层面要尽快出台相关的“区域碳交易指导意见”,要出台相关政策,从激励机制上根本解决试点地区动力不足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国内碳交易市场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发展方向,给予各类参与主体稳定的预期。 “地区试点完善推广阶段(2016年—2020年)”,该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完善区域试点的碳交易市场,发挥其核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的减排行动,并研究制定出全国性市场的实施方案”。在地方层面,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非试点地区参与试点地区碳交易市场的机制;另一方面可扩大试点范围。在中央层面,要加强对地区试点的宏观指导,总结相关经验,开展研究,加强能力建设,为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做准备。 “全国市场建设阶段
(2021年—2030年)”,该阶段的核心任务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覆盖多个行业、一二级市场一体化的强制性全国市场”。在地方层面要逐步实现区域市场与中国市场的对接和转换;在中央层面,要加强一系列的制度、机构、技术、人员等建设,将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放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整体框架下,与其他机制的完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 “国际市场迈进阶段(2031年以后)”,该阶段的核心任务是
“逐步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应从国内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考虑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要求,服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整体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碳交易市场向国际市场的逐步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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