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2年以来全国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话音刚落,接连发生多起矿难,令人心痛:新疆昌吉矿难,导致6死;四川攀枝花矿难,已导致45人死亡;江西萍乡煤矿,导致15人死亡。如何有效遏制矿难频发的势头,值得深思。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产煤国,也是矿难多发国。自2003年以来,我国已实现连续9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双下降”的背后,是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和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和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矿难频发势头仍未得到彻底遏制,我们必须进一步探求矿难治理背后的深层次矛盾。
遏制矿难,需要用“铁腕”加强安全生产执行力。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但是,遏制矿难频发,不能只怪客观原因,还要找找主观原因,看看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看看安全生产投入够不够、落实得怎么样。
遏制矿难,需要用“铁腕”保障法制推行。要遏制矿难频发,必须以铁的手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尤其要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和腐败行为。同时,还需及时制定增加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伤亡赔偿标准等措施,切实保障每一位矿工生命安全和合法利益。
遏制矿难,需要用“铁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行业的体制落后、僵化,煤炭资源的产权不够清晰,资源价格也没有形成合理的机制,因此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行为,一些煤炭企业产生短期行为。要遏制矿难,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同时,还要通过职业信用管理的引入,使得采矿业从业人员能够更积极、更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从而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矿难发生率。
遏制矿难,还需要有更广阔的国际视野,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在美国,采矿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之后已成为所有行业中最令人羡慕的安全行业之一,安全指数与零售业相当;在英国,已形成一整套严密的管理机制,连续多年矿工死亡人数为零;在德国,也鲜有煤矿事故发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德国,除了矿山自身和安全生产部门检查之外,为矿工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设有监督部门,不定期派员到井下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措施有不足,就会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遏制矿难以及工业事故,是任何一个转型国必然经历的阵痛。采矿业尽管是个高危行业,但矿难并非不可避免。只有直面矿难治理难题,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查找管理制度漏洞,采取“铁腕”保障制度执行,才能防止带血带泪的矿难悲剧频频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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