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发展需创新盈利模式
2012-08-29   作者:赖阳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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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一度,许多连锁企业把开店速度当做头等大事,很多高管认为:零售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规模——规模大,自然有采购价格优势、有摊薄成本优势,可以打价格战,把竞争对手拖垮而垄断市场……沃尔玛、家乐福的成功就在于拥有规模优势。如何做大规模呢?一位老总告诉我:首先要快速多开店,单店是否盈利不重要,只要开了店,就有了现金流入,就可以再投入新的店铺。店多了,就会有投资人看好,新的投资进来又可以开更多的店铺。规模进一步做大就可以实现上市,上市获得更多的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张……届时抗衡沃尔玛、家乐福就不成问题了。
  果真如此吗?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凯玛特和沃尔玛的发展史:上世纪80年代,凯玛特超越西尔斯成为美国最大,也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1980年凯玛特的销售额高达142亿美元,而刚刚起步的沃尔玛的销售额仅为12.48亿美元。论规模优势,沃尔玛根本无法和凯玛特相提并论。然而到了2002年,当沃顿家族再次取代盖茨成为世界首富,沃尔玛高居全球500强榜首之时,凯玛特却申请破产保护了。拼命和沃尔玛比着开店的凯玛特因为大量新开店铺不能盈利而负债累累。
  事实上,沃尔玛成为世界第一并非是由于规模大,而是探索了适应消费需求的盈利模式,规模是沃尔玛盈利模式成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遗憾的是,凯玛特的教训并未得到重视,一批曾经叱咤风云的内资连锁巨鳄纷纷轰然倒闭,一夜间人去楼空、供应商哄抢货品的场景反复出现……
  如今,我国连锁商业的发展已经步入正轨,盲目扩张的现象已是少见,但电子商务领域似乎又在重蹈当年的覆辙。通过价格战吸引消费者眼球,扩大规模吸引更多的投资,也就更有资本投入到价格战之类吸引眼球的行动。如果价格战不是基于运营成本的优势,而是靠资本的不断投入,循环往复,盈利点在哪里?难道是挤垮了竞争对手的垄断收益?
  问题是,互联网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再微小的个体,只要有独到的特点,就有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垄断是根本不可能的。烧钱竞争或许能够挤垮某个对手,但同时自身的损失同样难以弥补。
  互联网经济的本质与传统经济无二,同样是盈利模式制胜,创新盈利模式是成功的关键。美国的亚马逊是电子商务企业成功的典范,亚马逊起家于网上书店,卖书的价格优势不是来源于亏本销售,而是相对于传统书店的成本控制优势,当竞争对手纷纷跟进时,亚马逊不是与对手搅在价格战的泥潭,而是不断创新升级,开发了电子阅读器,再以电子阅读器为平台销售电子图书,进而开辟了电子图书出版产业……
  目前,电商企业做吸引眼球的创新很多,但这些创新能真正转化为直接或可预见的盈利有多少呢?只有超越价格竞争,把握消费趋势,创新盈利模式的企业,才能拥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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