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慈善组织施乐会规定社工募款可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近日引起热议。有网民指责是“骗捐”,认为有违慈善本质;有人则认为可以规范完善,但不应该一棍子打死。
“有偿社工”无异于饮鸩止渴
浙江这种“有偿社工”模式,如其所言,确能保证社工募集善款的积极性,却无法确保公众行善的积极性。在慈善体系中,筹款只是一方面的工作,公众心甘情愿地捐款,才是慈善事业得以持续的“源头”。如今浙江的“有偿社工”模式,显然忽略了程序正义,光顾着“筹款”,却忽略了“筹款”过程中本该具备的“正义”。
从舆论反馈的姿态来看,“有偿社工”模式即便“筹款”成绩显著,但当其“有偿”的底色被暴露时,还是引发极大质疑,尽管有不少人赞同“提成可以有,透明不能无”的姿态,但更多的公众还是感觉“很受伤”。毕竟,慈善是一个高尚的事业,当其与“功利化”相结合时,难免让人情感上难以接受。“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要实现和谐共赢,恐怕也只是一场空话,无异于天方夜谭。
换言之,用一种并不慈善的行为去“行善”,能得到公众的信服么?有多少人会相信“有偿社工”会真心实意地去“慈善”呢?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须知,“有偿社工”的模式,可能会提高社工积极性,也可能在短期内提高善款数,但却可能造成“重筹款轻去向”的误区,因为社工筹款才有“提成”,而将善款送给需要的人是没有“提成”的,这般氛围之下,其最终的“后果”如何,公众可想而知。
故而,用“有偿社工”这种本身并不公益的模式去做公益的慈善事业,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举动,也是一种短视之举。尽管短期内公众的热情与爱心可能被“忽悠”,但长次以往,公众注定会发现这背后的猫腻,认清事情的本质,这也注定并不公益的“有偿社工”行之不远。而更大的危害还在于“有偿社工”破坏了慈善事业应有的公益土壤,可能让公众的慈善热情骤减,同时让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再次减弱,这是可以预料的结局。
“有偿社工”无益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有偿社工”走了这条急功近利的路,却可能让慈善事业无路可走,这是必须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