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资源分配 推动户籍改革
2012-08-27   作者:夏雪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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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息,由多部委共同参与的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的初步结果显示,户籍改革阻力不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是51.27%,但是城镇户籍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5%。也就是说,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一方面是庞大的流动人口在为中国的城镇化作出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却是他们无法分享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户籍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制度,其最大特点是结构的稳定性。过去的计划体制下,所有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人口的流动是不被鼓励的,各级政府只是根据有限的户口变动来进行各项福利的分配,即以户籍为根本依据,进行财政划拨,分配各项社会资源。但进入市场体制后,人口流动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稳定的户籍二元结构随之打破。
  人口大规模流动,户口怎么办、户口之上的各种社会资源怎么办,各级政府如何合理地分配社会发展成果?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随迁老人养老、随迁子女就学、医疗保障、异地高考等问题日益突出。只要不在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就很难享受流入地城市的各项社会资源。
  户籍制度的本意在于人口的稳定性,而市场体制的要求是人口可以挣脱束缚、自由流动。两者的矛盾导致一方面人口流出地的许多资源都处于闲置状态,因为大量人口流动走了;另一方面人口流入地的财政压力巨大,因为没有接收到流入人口的相关资源划拨。
  所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在于设计出新的、适应人口流动性的社会资源分配制度,以流动性为根本,架构政府服务管理体系。一旦各种资源不再附着于户籍之上,放开城市户口自然就水到渠成了。比如,教育界在借鉴美国对待外来流动人口的政府管理策略时,针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提出了“教育代金券”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在国家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每位适龄儿童都应得到最基本的教育经费,也可以称之为“人头费”。这一经费按地区具体情况折算过后,以代金券的形式直接发放给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保障其在择校及家庭迁徙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不受影响。
  不仅国外有较为成熟的案例可供我们借鉴,国内近年来针对流动人口问题的研究也有许多相应的对策提出,总的目标是一致的——让国家的资源合理公平地分配到每个公民头上,无论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都可以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正如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所言:“未来的改革导向,重点还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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