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灾不赔偿 病虫“吃”出保险漏洞
2012-08-23   作者:余丰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字号

 
  余丰慧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为弱势产业的地位一直没有改变,这就造成农作物特别是粮食生产大起大落,农民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通胀此起彼伏。近几年,国家在引导农民按照市场规律种植,给农民提供市场信息、优良品种的同时,也在帮助种粮农民、养殖农民增强抵御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其中,发展农村农业保险就是重要举措之一。国家给农民补贴种粮保险资金、养猪保险资金等,目的就在于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遭遇各类风险时损失降为最低,从而鼓励农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
  但这场几十年不遇的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种粮农民却遭遇理赔难,这将对农业保险,乃至其他各个方面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合同条款里已经明确:病虫害、虫灾不属于理赔范围。看似保险公司的说法合法合理,但是,仔细分析其中确实存在漏洞。
  保险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化的,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自己预先“设定”的,并且吉林农民参加保险是以村干部集中收取保险费方式进行的。农民连保险单、甚至连保险公司人员都没有见过,何况密密麻麻的保险条款内容呢?按理说,保险公司人员应该逐人告知保险条款特别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条款,但保险公司并未做到,这有些霸王条款的意味。同时,这次虫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虫灾,而是几十年不遇、多个省份大面积爆发,是目前不可抵御、不可预防、农药无法根除的虫灾,已经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保险条款中常见性、可预防、可抵御、星星点点的虫灾概念。再者,水灾过后会出现虫灾,根据保险赔偿的“近因原则”,如果天灾致虫灾的理论成立,保险公司应该给农民理赔。
  从农民角度来看,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刚刚起步,投保农民合同意识不强,对合同条款不“较真”,对农业自然灾害估计不足,风险意识不强,许多农民没有把农业保险当回事。因此,吉林农民理赔难问题应该成为一个警示,让广大农民增强合同意识和风险意识。
  此外,国家财政拿出那么多资金给农民种粮补贴投保,结果却理赔不了。据了解,中央给不同省份承担的农业保险补贴比例有些差别:种植业的补贴,低的补贴35%,高的补贴40%,省一级财政配套补贴保费的25%。值得反思的是,国家财政资金不能只是出钱了之,将财政补贴资金装到保险公司钱袋子里就万事大吉。而应该跟踪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合同条款内容,确保农业各类灾害应保尽保、没有遗漏,确保不出现霸王条款,合同不能全部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确保将保险合同履行到底,一旦出险给农民理赔到底,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起到规避种粮农民风险。
  全过程监督保险公司的行为,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吉林农民虫灾理赔难,同时也给全国财政补贴种粮投保资金是否发挥其真正效果提了一个醒。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增127.23% 2012-08-22
· 另辟蹊径 打新股、买保险,香港更划算 2012-08-17
· 保险资金投资看好基础设施项目 2012-08-17
· 湖南养老保险实现电子化跨省转续 2012-08-17
· 专家建议普通人群也需"运动保险" 2012-08-17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