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由“分红指引”引发的“强制分红”争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上交所作为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部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有责任根据证券监管体系内部的职责分工,从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角度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出细化要求。也就是说交易所有权介入上市公司分红。 笔者认为,监管层制定每一个政策法规都有其前瞻性和政策意图,不能一味的判断政策本身的好与坏。同时,每一个政策法规也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改并得到完善。况且上交所公布的只是征求意见稿,为市场提供了提出意见的空间和时间,因此,上交所发布的指引将推动分红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是毋庸置疑的。 上交所也强调,之所以制定分红指引政策,是因为尽管股息率年年上升,但是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不够均衡、不够稳定,“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上交所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力图引导市场实现分红稳定的预期。” 从国际上看,投资者除了博取股票价格差价之外,买股票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赚取红利和股利,分享上市公司的成长果实,并且上市公司的红利大多高于银行利息。 反观A股市场,投资者的回报却在很大程度上缺失了红利这一部分,大多数投资者不能靠红利赚钱,这使得A股市场脱离了价值投资的本源,助长了投机氛围。 为此,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推出的第一项改革就是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 去年11月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拟进一步采取措施,以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汇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今年5月,证监会再次发文完善分红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在此前多次口头强调现金分红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强调了分红意识、决策机制、信披要求和监管关注等方面的要求,特别强调IPO公司应披露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值得欣慰的是,在监管层的推动下,近年来沪市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总额逐年上升。数据显示,2011年现金分红总额达4720亿元。截至2011年,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有129家,占上市满十年公司总数的18.5%;连续五年分红金额超过50亿元的公司为12家;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有24家。 上交所的做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相关制度,维护投资者的权利,以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面对上交所这种做法,我们自然也需要辩证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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