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义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具体形式上有许多种类,至少包括雇员股票购买计划(ESPP)、雇员股权计划(ESOP)、雇员股票期权计划(ESO)等。其中,ESPP正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
ESPP是一个全员的股权福利计划,在ESPP中,雇员用他们自己税后的收入来打折购买公司股票,买入股票时不需要缴税,但当雇员卖出股票时,根据持股期的长短不同,他们缴纳资本利得税可以有不同的税率优惠。不过,只有当雇员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一般为一年、二年,才能行权卖出。
比照美国ESPP,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仍有一些需要完善与细化的方面,主要建议如下:
第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名称问题。建议将“员工持股计划”改名为“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与国际惯例对接,不易混淆。
第二,ESPP的参加资格应该设有门槛。比如,参加ESPP的雇员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其每周工作不低于20小时,每个自然年度至少工作满5个月。高收入雇员则一般不必遵守这一规则。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律特别规定,ESPP不能授予拥有公司或它的母公司及子公司的投票权5%以上的雇员。
第三,ESPP存续期是否需要设定一个最长期限?比如,三至五年,因为在整个存续期内,雇员通过工资扣减给计划缴费,这些扣减在整个存续期内是累积计算的,一个具体的有效存续期不能没完没了。
第四,ESPP缴费标准及年度最大购买额限制。根据美国税法第423款规定,在ESPP存续期内,缴费(工资扣减)最低标准为工资的1%,最高标准为工资的15%。此外,雇员被允许的缴费百分比或额度,必须符合国税局规定的年度总购买额限制,美国国税局规定的年度限制是25000美元。这一规定主要为了防止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贫富悬殊过大,或是存在歧视性分配政策。
第五,ESPP购买价格打折的最大限制。比如,美国国税局规定,ESPP购买价格不能低于该股票公平市价的85%,也就是按市价打价至多15%,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司对员工的过度分配。
第六,ESPP既定受益权的时间规定,即持股多长时间,才有资格卖出。比如,雇员购买的股份在买入日后必须持有至少一年,并在授权日后必须满两年。
第七,ESPP的税收优惠政策。ESPP税收待遇差别,将主要取决于持股期长短。比如,在美国,合格的423款ESPP买入股票时不用纳税,但当卖出时则必须纳税。这取决于你持股期是否满足要求,你的所得部分可能被作为资本利得或作为普通所得征税。非合格ESPP在市价与你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普通所得征税。因此,大多数雇主不必代扣合格423款计划购买时的任何税,但非合格ESPP的购买,雇主则可能被要求扣缴购买时的部分税。
第八,建议取消涉及“个人隐私条款”内容,比如,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这一条规定实施的前提是,员工必须主动申报个人家庭金融资产,否则,无资格参加ES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