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资为目的的分红不可取
2012-08-17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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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称,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高分红公司可以享再融资“绿色通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想融资的上市公司都会进行大比例现金分红,看似让投资者大得实惠,但是其后再融资将拿回更多的钱。“给你两毛,圈你一块”,这会让人联想起一句歌词:“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如果真是这样,长此以往,现金分红将会变质,成为真能种出金子的阿凡提。
  诱之以利定然能够翘开铁公鸡的翅膀,拔出一些原本拔不下的羽毛,但是如此付出的代价是不是超出了投资者能够承受的范围?投资者为了得到区区的现金分红,还要在未来用更多的钱去喂养铁公鸡。几番下来,除了税务局能够得到大量红利税款之外,也只有券商能够得到更多的新股票承销收入,中小散户一定会处于入不敷出的窘境。现金分红展现出的虚假繁荣,不仅不能回报投资者,反倒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伤害。
  本栏一直强调,现金分红不是回报投资者的惟一途径,一刀切地鼓励现金分红,必然会引发部分上市公司钻空子,原本不符合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如果根据条款设置每年的现金分红,必然能够达到享受再融资“绿色通道”的条件,如此一来就可以破格享受再融资。这对投资者来说,属于意外伤害。
  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高分红,意在促使上市公司重视回报投资者,但如果用再融资当诱饵,则显得黔驴技穷。其实,如果想让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在再融资中获得双赢,就需要参与再融资的投资者能够获得盈利。上交所不妨规定,每一次再融资的价格都不得低于前一次融资的价格。如海普瑞的发行价为148元,经过除权除息后变为72.4元,那么海普瑞下一次再融资的价格则不能低于72.4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投资者在融资和再融资过程中不受到损害。过高价格融资的公司,就应该剥夺其再融资的资格。
  可以用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还可以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超过一定比例,可以按比例返还其已经交纳的各项税款,或者优先评选上市公司高管为全国劳动模范。总之,回馈必须小于付出,这样才能让高分红变得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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