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立法不能再拖了
2012-08-14   作者:田成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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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过去一年间,全国超过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业内人士称,网络诈骗金额正逐年上升,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遏止。
  6000万网民年被骗300亿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今年央视3·15晚会整理出投诉前十名的行业,网购高居榜首。这提醒我们,对网络的管理有诸多短板,期待规范。
  对消费者来说,网络购物的维权问题非常关键。一项有1069人参与的调查显示,42%的人在网购中遇到过欺诈,遇到纠纷的只有20%的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62.8%的人只能放弃维权意愿,原因何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找不到卖家”等都阻碍网购维权。
  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诈骗活动趋于频繁,遏制网络诈骗活动已成当务之急。要管住网络上的不诚信行为,就要建立严格的网络销售商及运营商的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还可考虑由网络运营商向销售商收取一定的赔付准备金,建立专门基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当销售商出现诈骗问题或所售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一旦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就可以用赔偿基金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更为关键的是,网购立法不能再拖。目前世界上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我国网上购物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反应,加快“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使网络购物驶入法制化轨道,使网上购物的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据可依,从根本上保障网上购物行业的长远发展。
  一个行业的规范不能仅建立在企业的自律上,政府必须依法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摘编自《新民晚报》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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