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日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动员大会,大会发布了南京“动迁拆违、治乱整破”专项行动计划,这项计划被称为“铁腕行动”。在对象上,重点先拆除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的违建,再拆一般群众的违建。在性质上,重点拆除出租、出售谋取私利的违建。(8月8日《扬子晚报》)
尽管修改后的城乡规划法建立了新的违法建设处理机制,相比原法律,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减轻了执法成本,对及时、有力地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但各地违法建设还是不断出现。以南京为例,全市普查发现违建多达1000万平方米,拆除一部分又建一部分,究其原因,则是违建与一些官员利益扯在一起。
因此,南京此次大拆违建先拿“权力”开刀,即先拆除机关单位、官员及其亲属的违建,这一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原因很简单,拆除违建首先要去啃“硬骨头”。无论是机关单位的违建,还是官员的违建,长期以来都是拆违工作的难点,难就难在负责拆违的部门如城管部门没有胆量出手,即使有胆量出手,也会遭遇各种阻力。而以往很多地方拆除违建,多是“拣软柿子捏”。
另外,权力部门或权力人员的违建是一个“坏榜样”,率先拿“权力”开刀,能让“坏榜样”变成正能量。尽管各地违建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日常监管乏力,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导致房产未办证变成违建,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是,不少权力部门或权力人员大肆违法建设,最该守法的都不守法,就会有效仿者。南京拆违先拿“权力”开刀,对群众起到了一种示范作用。
而且,南京此次“铁腕行动”的周密安排也值得推广。除了攻重点——先拆“权力违建”之外,还明确了时间表、拆违量,并以处罚措施来鞭策拆违,以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监督。在各个城市为违建头疼的今天,尤其是在一些违建影响城市排洪危及城市安全的情况下,南京的很多做法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不过,对于南京此次“大拆违建”有三个问题需要关注:其一,违建大量存在主要是因为平时监管不力造成的,在拆除违建的同时是否对监管失职的部门进行问责,值得关注。从报道来看,南京方面所谓的“大处罚”,仅仅是对此次整治行动不力的官员进行惩罚,而没有表示要对日常监管不力的部门追责。让人遗憾。其二,有的地方是否会借此次拆违行动拆除居民合法建筑,也值得关注。其三,此次“大拆违建”必然要产生不少成本,谁来为此买单却没有明确。
因此,南京此次拆违还有很多问题有待明确,操作方案还需要细化并倾听民意。另外,据说文明城市测评本月迎来全国复查,这不仅事关南京在30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中的排名问题,而且事关南京在今后2年能否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重大考验。显然,南京此次环境整治与文明城市评选有关。但笔者以为,为了一种荣誉而拆除违建不值得赞赏,真正为市民利益考虑的行动才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