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限药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8月1日开始实施,以安全性、有效性、细菌耐药情况和价格因素4个方面为基本原则,该《办法》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医生的开药权限,严重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从8月起临床医生不能再开大处方。
《办法》规定,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抗菌药物使用上,用什么类型、用多长时间、用多大量,路径都有明确要求。如阑尾炎手术就根据患者试敏结果规定了4种用药方法,医生不仅不能开大处方,甚至连具体用药配比都会有限定。 《办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严重违规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抗菌药物从诞生到现在,经历了从“天上”到“人间”的过程。
1928年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发现了世界上第一种具有抗菌作用的抗生素——青霉素,当时该药被当成稀缺的神药,曾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青霉素的发明也被认为是人类历史和医学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上世纪40年代,青霉素开始被广泛应用为抗生素,此后,细菌就开始对抗生素产生抗药性,这也迫使医学研究者研发出了许多新的抗生素。但是抗生素的滥用和误用,也导致了许多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无法治疗的“超级感染”。 国家药监局提醒滥用多种抗菌药物有可能产生以下不良后果:使耐药菌株更加增多;使毒性反应、过敏性反应等不良反应增多;使二重感染发生的机会增多;浪费药物,增加国家和患者的负担,其结果会给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而贻误正确治疗。 目前,我国是抗菌药物滥用最为严重的国家。以抗菌药物中的抗生素为例,我国抗生素人均年销售量达到了138克,是美国的10倍,在我国所有药品的消费前10位中,抗生素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在一系列国家限制政策下,2009年全国抗感染药销售额仍高达487.46亿美元。虽然造成抗菌药物滥用有多种原因,但“以药养医”被认为是导致过度用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此次《办法》被视为可有效遏制过度用药的制度,它将对患者入院后的诊疗过程、时间、费用等标准化、规范化,从而减少不同医生对同一病种的医疗差异。然而,这种“标准化治疗模式”没有考虑到患者的体质和病程的差异,今后在临床上推广可能面临着不小的阻力。 此外,包括过度用药在内的过度医疗现象其实是医疗体制弊端的集中反映。新医改以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所有运行成本中政府的财政拨款不到10%,这笔钱甚至不够支付在编职工的基本工资。可见,只要大中型公立医院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营利压力,不管是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还是临床路径管理,都很难消除各种过度医疗现象。 其实,我国早在2004年就曾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但从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显然,卫生管理部门仅靠出台“限药令”这样的规定,是无法根治过度用药现象的。要彻底整治过度医疗,还得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随着新医改推行了医药分开,并开始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从目前北京等城市公立医院的试点来看,随着医药分开的实施,医院的药占比(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开始下降,例如,北京友谊医院从7月1日开始试点医药分开以来的仅一个月时间,药占比就从64.4%降至54.5%,此外,北京市医管局还采用医保实行总额预付制度的改革来控制医院费用,以及把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等纳入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 在新医改推进过程中,《办法》再度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以遏制抗菌药的滥用以及其造成的“看病贵”。可以说,《办法》是新医改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以药养医”政策的一部分,以此来引导医院合理用药。新医改为解决抗菌药物滥用带来了契机。 总之,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需要打破围绕着药物的利益格局。目前,药物约有八成是从医院销售出去,仅抗菌药中的抗生素制药企业有上百家之众。切断医药之间直接的利益联系,需要从体制上改革公立医院,也需要从管理上消除抗生素滥用的诊疗因素,但也不可忽视推广医学知识,加强患者对抗生素的科学认识,打消病人的依赖心理,但这可能比管住医生乱开处方的手要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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