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引发汾酒、五粮液、西凤、杜康等众多酒企的异议。 网上有人调侃说,“茅台是喝不起的国酒”,更有网友称“最有资格申请国酒的是二锅头,毕竟每个中国人都喝得起”。反对和质疑声浪阵阵,茅台能否拥有“国酒”商标,未来三个月时间将可见分晓。 据媒体报道,“国酒茅台”商标初审已于7月20日通过,有三个月的公示期,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从8月6日起,汾酒、杜康就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的商标局递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从多个方面向
“国酒茅台”发起进攻:贵州茅台尽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认定其相关商品(如酒、葡萄酒、果酒等)已达到“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在一国内最好的酒”的水平。
“国酒茅台”商标整体上构成对酒商品质量和其他特点的描述,也缺乏显著性。 杜康表示,如果确实要出现官方认可的“国酒”,应具有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才能与中国的历史文化相匹配。茅台可以文献明确追述的历史不过一二百年,相比杜康、汾酒、西凤等远远不及。如果茅台被授予“国酒茅台”商标,对于其他白酒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违反了国家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相关规定,对汾酒集团的异议申请,茅台集团有权提出答辩,答辩以后商标局将进行审理再依法做出裁定。 虽然屡次被商标局驳回“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但贵州茅台对“国酒”之名可谓情有独钟。自2001年至2010年间,茅台先后曾提出9次申请,最近一次是2010年6月9日。 是不是国酒,得消费者说了算。当市场上看不见真正的茅台,当酒坛被标上“特供”的字眼,当它的价格动辄千元以上,亲民的二锅头似乎更博得民众好感,消费者只能望“国酒茅台”而兴叹! 事实上,良好的消费品靠的是稳定的质量与良好的口碑,如果一味去争“国酒”的名气,而忽视了大众消费者,那这个名只是悬在半空中,没有太大意义。而且,如果“国酒”的牌子是自己争的,势必引来同行的质疑,其他酒企难免不会心悦诚服,同时也烙下了不正当竞争的话柄。 至于国家商标局,更要杜绝行政权力的滥用,应对引起重大异议的商标慎重审查,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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