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学发布了由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完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调查显示,去年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在住房类型上,42.2%的家庭现住房为平房,比前一年度下降8.5个百分点。全国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平方米。(8月6日《北京日报》) 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的数据一出,网民哗然,很多人跟帖留言表示“又一次被平均了”。去年10月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6平方米。今年5月浙江省公布的数据是,该省农民人均住房已达到6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9平方米。以此来看,调查如果包括大量的面积较大的平房在内,全国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的数据未必失真。而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这个数据背后的诸多问题。 资料显示,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时,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18.7平方米,至2006年已经达到26平方米,再到2009年底跃升至约30平方米,而今再次冲高,居民居住的平均水平快速改善。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段恰恰是国内基尼系数不断扩大的过程,由此导致,一方面人均住房面积数值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却是很多人买不起房,为房所困,望房兴叹。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均住房面积数值越大,表明部分有房产者拥有的住房面积越多,社会贫富差距越大。 此外,现住房完全自有率84.7%和家庭平均住房面积116.4平方米,这两组数据表明我们的保障房供给尚不充裕。无论是廉租房还是公租房,甚至包括经适房在内,严格意义上既不会让家庭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也很难让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平方米。譬如在香港,资料显示,公租房覆盖了全港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口,香港城市居民平均住房面积为7.1平方米。小面积的保障房供给充分,那么人均住房面积数值就不会一直攀升。由此可见,保障房的建设和供给依然任重道远。 更重要的是,如此发展速度可谓绝无仅有,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越了日本甚至美国,其背后是“炫富式”的房地产开发。譬如日本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5.8平方米;1980年美国新建住宅的平均户型面积是162平方米,到90年代则下降到86~89平方米;香港80%以上的住宅面积小于70平方米。但在我们,大户型、复式结构、豪宅别墅是房地产商所宣扬的热点。2006年时,建设部也曾强力干预,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但至今约束力仿佛已大打折扣。 显然,有关部门也曾意识到我国住房面积过大的问题。我们人均耕地只有世界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炫富式”的房地产开发导致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水污染严重、建筑能源耗材浪费大、过多占用银行信贷资金等一系列问题,早有专家警示:中国可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显然,这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努力是不相符的。所以,抛开情绪化表达,面对人均住房36平方米的数值,无论够与不够都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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