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据媒体报道,卫生部就此也做出了回应,认为从目前现实情况看,这一规定是有必要性的。 我又很不厚道地想起了“很傻很天真”这句话。 这样的指导意见其实我们并不陌生,往往是道德挂帅,强调教育和学习,强调律己和自我修养,但是只告诉了不收红包是如何的高尚,却没有明确,收了红包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尽管文件中也提到,要健全医德医风问题投诉和查处机制,也还是老办法解决老问题,这么多年都没有解决,再过那么多年恐怕也没有什么成效。这也是类似的指导意见的通病,唱高调而不解决实际问题。 医疗中的红包现象,本来就不是桌面上的,而是桌子下面的,本来就不是纸面规则所能约束得了的,公众心里明白,管这个叫做潜规则。对潜规则说不,如果仅仅只是说不,那么对于潜规则更多的是掩耳盗铃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政策的出台纯属应付差事,舆论反应强烈,相关部门就做个样子,往往是认认真真走形式,扎扎实实搞过场。这样做,与其说是整治红包现象,倒不如说是在包庇、默许、纵容红包现象。本来那些收红包的人还心里打鼓,一看高高举起的大棒原来是痒痒挠,心里也就释然了。送红包的呢?一看到规定如此,更是坚定了送红包的决心,认为政府部门对此要么是束手无策,要么就是不想管。最后,有了这样的协议,医生收了红包也可以说没收,有协议为证啊。 解决红包现象,并不完全是一个道德问题。红包自然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也被社会公众深恶痛绝,因此医生需要有医德,需要加强廉洁建设,这是毫无疑问的。每个人都要做自己观念的牢房,有所不为,有所不取,不能无限放纵自己的欲望。但道德律己毕竟是一个圣人般的要求,根治红包现象,需要的是有干货的行政和法律规范,能够产生刚性的处罚。但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住红包现象,因为红包现象可能转向地下的地下。因此,如果需要根治红包现象,则还要更进一步,对产生红包现象的体制结构做出改变。 抛开红包收入这一块,医生的收入实在不高,医生的劳动价值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奖励,因为没有体面的合法收入,这让收红包变得心安理得,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补偿。但这种补偿又是偷偷摸摸的,造成了医生在收入和尊严方面的撕裂。因此,真正解决红包问题,在于正确评价医生的劳动价值,并在医疗投入上对此倾斜,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逐步解决红包问题。如果总是不想碰机制问题,而在机制问题的周遭耍花腔,红包问题也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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