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收保护费,没抓住治污要害
2012-08-06   作者:庾向荣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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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滇池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从源头上控制、减少“两水”污染的排放量,才是治污的关键
  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8月5日《新京报》)
  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确实有点不太靠谱。尽管从形式上看,收费是通过立法的程序确定的,不算明目张胆的“乱收费”。但把收费的对象仅仅确定为游客,把本地的企业和居民排除在外,显然有着选择性执法的嫌疑。而把滇池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目光放在收费上,则暴露出了治理手段的单一和思维的偏颇。
  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利用经济手段来治理污染,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你享用了资源,那么就应当付出相应的成本。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外来的游客收取生态保护费,似乎也有那么点理由。但前提是,收取生态保护费既要符合公平原则,更要有助于立法目的的实现。
  滇池污染一直是个令人揪心的话题,近年来,滇池的污染十分严重,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治理的“三湖三河”之一。分析造成滇池水污染的主要原因,除了滇池地处昆明城市下游等特殊的地理环境外,主要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滇池,导致湖水富营养化严重,水质快速下降。尽管国家和当地政府已经投入了数十亿元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湖水污染、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显然,要彻底治理滇池污染,必须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将治污提升到立法层面,采用法律手段来遏制污染的蔓延,是依法治理的前提。我们注意到,云南省即将颁布针对滇池保护的专门条例,依法治理滇池污染有了“尚方宝剑”。但需要提醒的是,立法部门要广听民意,拓展思维,提高立法的质量,让条例在滇池保护中发挥真正的作用。
  事实上,造成滇池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减少“两水”污染的排放量,这才是治污的关键。近年来,滇池治理投入不少,但效果不彰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的增长,让治污始终处于被动的境地。正因此,必须转变思维,从事后的治理转变为事前的预防。
  收取生态保护费,或可看作是事前预防的一部分。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游客并非滇池污染源主体,而且,事前预防的主要手段还在于刚性的禁令,而不是经济杠杆的调节。从严格意义上来看,收取生态保护费,只不过是辅助性手段之一。而只针对游客的收费,更没有抓住污染的主要源头。
  治污要抓“牛鼻子”,我们并不排斥经济手段在治理中的作用,但显然走出收费思维,锁定污染大户,把住污染源头,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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