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8月2日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到2011年底,18项社会保障资金累计结余3.11万亿元,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 作为老百姓的“救命钱”、“养命钱”,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是一件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强调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审计结果表明,资金总体安全完整,基金运行平稳规范,管理逐步规范,有效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支付,但仍有个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侥幸心理,有的甚至违规使用社会保障资金。原因何在?我们应当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足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立足于民主发展建设进程,来客观认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状况。 我国社保制度从无到有,经过了一个快速推进时期:2003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开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有些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或配套,比如有些地区在安排财政资金时,没有做好社会保障业务工作和部门经费的统筹兼顾,致使管理部门为正常开展工作而不得不占用社会保障资金。虽然资金没有损失,但擅自改变社会保障资金的用途,无异于触碰了本不该碰的“高压线”,这是绝不允许的。 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初建,一些基层单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一些基础工作和管理不到位,客观上给个别人员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留下了操作空间。有人便念起了“歪经”,比如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低保等等。这一方面是因为个别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养老和低保待遇;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一些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尚未建立与工商、民政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造成部分人员得以通过隐瞒死亡人员信息、隐瞒家庭收入状况等信息,逃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管,违规获取社保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民生改善,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惠民政策的“重中之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民生的“保护伞”。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者,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以更加小心谨慎的心态守护社会保障资金,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养命钱”管好用好。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政策,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泾渭分明,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筑牢严密的制度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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