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飞检”值得期待
2012-08-02   作者:燕农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31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明确在特定情形下,将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飞行检查。
  在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手段不断叠加、安全事件却有增无减的当下,国家食药监局祭出的飞行检查新招让人耳目一新。
  “飞检”是体育界的发明,指的是在比赛以外进行的不事先通知的兴奋剂抽查。由于“飞检”特有的突然性和震慑性,已成为体育界反兴奋剂的杀手锏。揆诸国家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飞检”规定,大体上如出一辙。正因如此,其震慑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功效值得期待。
  “飞检”的特点是突然性和震慑性,放在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突然性可以局限地理解为保密性,震慑性则可以特指为“飞检”行动和检后究责。在保密性方面,《办法》设立了保密制度,但在新闻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罚则。既往诸多事件中积累的经验表明,没有严谨的保密措施和严厉的罚则,泄密很难避免。一定程度上,“飞检”的保密性强弱将决定这项新规的成败。
  在震慑性方面,《办法》规定四种情况下可实施“飞检”,而这四种情况在单独某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的概率似乎并不高。显然,只有像国际田联一样频繁“飞检”,其震慑性才能被突显出来,如果一年“飞”不成几次,对全国230万家餐饮企业来说,被抽到的概率几近于零,就根本谈不上震慑性了。
  再扩展一些看,餐饮服务中委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但更大的隐患藏匿于食品加工、生产和销售领域,近年来频曝的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生在餐馆之外。所以,食品安全“飞检”需要扩大覆盖范畴,将加工、生产和销售企业纳入其中,使“飞检”真正成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杀手锏。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食品安全体系加快建设 2012-07-30
· 张云华:食品安全需政府与企业同监控 2012-07-27
· 光明乳业一个月内三陷食品安全质量风波 2012-07-26
· 光明乳业:治标不治本 再陷食品安全危机 2012-07-24
· 光明乳业一个月连发三起食品安全事故 2012-07-24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