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村内幕交易案看“中国墙”的失效
2012-08-01   作者:汀兰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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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内幕交易事件影响,上周五,日本野村控股集团宣布两名高管——CEO官渡部贤和COO柴田拓美辞职,随着未来调查进一步深入,这一辞退名单或许还会填上不少名字。目前野村控股公司正在接受日本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的特别调查,以此确定公司是否提供足够的内部控制来防止非公开信息的泄露。目前,这一丑闻已导致野村本月丧失日本第一承销商的地位。
  野村此次的内幕交易事件,使笔者联想到44年前的一宗内幕交易案和一项创新内控机制的诞生。1968 年,华尔街五大投行之一的美林(现美银美林)在担任道格拉斯飞机制造公司股票上市的主承销商时,掌握了该公司利润将出现意外下降的未经公开的内部消息。美林的投行部门随即向机构销售部的同事泄露了这一消息,这一部门随后又将消息透露给美林的几个大客户,客户在得到消息后立刻清仓道格拉斯公司的股票,并进行卖空交易。
  这起震惊一时的内幕交易案直接促成了“China Wall”(中国墙)制度的设立,其本质是把金融机构分成各个独立的部分,以避免敏感信息在各部门间相互流动,规避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这一制度对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国墙”的要求,对于投行部门参与的上市保荐项目、承销项目及财务顾问项目,公司合规部门通常要编制“观察名单”与“禁止名单”,并据此对研究报告和公司自营、资管账户进行审查,监测敏感信息的流动。例如作为承销商,投行可能获取其所承销项目的内部消息,包括重大财务数据、管理层变动、公司收购兼并等,如果投行部门与自营部门之间没有进行有效隔离,内幕消息将传递到自营部门或其他能够通过内幕交易获利的机构和部门,这种行为从表面上来看是投行或投行内部人员受益,但从深层次来看,其无疑将大幅损害到公司经纪客户或代理客户的利益,极大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基础。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在证券市场实行了数十年的隔离墙制度后,仍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根据野村日前披露的信息,公司经过内部调查发现,其员工在2010年至少在三次公开募股操作中将未公开的信息泄露给基金经理,而这些经理则利用股价下跌预期在卖空交易中获利。
  实际上,即便是在“中国墙”建立后,无论是华尔街还是伦敦金融城Canary Wharf以及世界其他主要市场,一级市场业务部门与自营等部门的内幕交易事件已不胜枚举。纵观这些案例,其操作和牟利手段并没有本质的变化,只是在与监管进行了多年“猫鼠游戏”后,机构和个人为了逃避日趋严厉的监管,使用的内幕交易手段和形式更为隐蔽而已。
  另外,“中国墙”的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内幕交易的发生,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对于内幕信息的界定却很难把握。 “中国墙”设立的目的是禁止综合性金融机构内部不同部门彼此流通的信息, 这里的信息是指“重大且非公开的信息”, 但金融机构中, 尤其是业务量庞大, 交易繁杂, 客户众多的大型国际投行, 对于内幕信息“重大性”的认定非常困难, 判断标准也相对模糊。对于这些机构来说,有时候“中国墙”制度如同一张薄纸。
  不仅如此,“中国墙”虽然是防范不同业务线之间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一剂良方,但作为一种自律机制, 其只能减少内幕交易, 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摩根大通自营巨亏、巴克莱银行操作LIBOR利率案、高盛前高管“吐槽”公司有毒文化……一系列的公司、行业丑闻将投行再度推入类似金融危机时期“千夫所指”的窘境。仔细分析这些公司出事的根本原因,除了“中国墙”不够坚固外,公司授权模式、管理架构、合规体系、风控监测、经营文化以及外部的监管等均暴露出弊端。所以说,从根本上杜绝内幕交易以及违规行为,除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外,还需要相关机构对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外部监管制度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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