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暴雨除了造成严重伤亡与损失外,也引出若干话题为公众热议甚至激辩,“暴雨天出租车是否应该涨价”可算其中之一,因为当日部分出租车借机涨价。 这种类似“趁火打劫”的行为,在最初引发了谴责之声,但随后,有不少人开始以自由经济学理论为涨价辩护,认为所谓道德规范虽然听起来高尚,但其被用来干预市场运营的结果却只能带来双输的局面,结局就是出租车司机宁肯在家看电视也不出去挣钱,而乘客仍是打不上车。结论则是:暴雨时趁机涨价的出租车才更公平,更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出租车私自涨价就是宰客,从法律上讲,显然是不合乎规范的,所以北京市政府会在事后表示,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强下雨天出租车多收费、拒载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但如果抛开法律,单纯从逻辑上讲,司机涨价是否对社会更有益呢?若孤立地解读似乎有些道理:供求决定价格,下暴雨有风险,司机出车成本增加,只有提价才能刺激供给,再加上没有强迫交易,买卖自由匹配。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恰恰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如果说在暴雨中允许宰客从而刺激了短期的供给,导致整体福利增加的话,从长远看,带给全体司机和全体乘客的却恰恰相反。因为宰客的代价是破坏了标准化定价的规则,而出租车的标准化定价,则正是出租车行业在长期运营中总结出的最可行、交易成本最低的一种机制。 去年的诺奖得主萨金特说,在经济学上,个体和群体从来都是一对冤家。实际上,短期和长期也总是一对冤家,一种交易方法在一次博弈中可能会取得效益最大化,但重复博弈却往往会给人群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有时表现为市场失灵),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人类社会产生了道德、法制、国家等等,才有人会为了群体利益而自我牺牲。从这一角度讲,道德是有“价值”的。比如经济学上的个人理性不能化解“囚徒困境”,但道德却可以。 如果大家都守规矩,即便短期利益受损也都会“认赌服输”,但如果规则被破坏,损失面就大了。更何况趁乱涨价这种情况,也并非都一定导致供给增加,比如荒岛被困,一共十盒罐头,你喊价喊到十亿,也不能多出一盒。暴雨之夜,宰客的司机有多少是适逢其会,又有多少是为了宰客专门赶去机场的?再比如春运,人多车少,铁道部临时涨价能涨出车厢来? 事实上,近几年类似“宰客合理”这样的争议在中国已经产生了多起,而扛旗者多为当红的新古典经济学派专家,常底气很硬的试图原教旨般地以自由市场经济学原理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其逻辑虽然听起来很“圆”,但结论却总是令人感觉不对劲儿。 至于暴雨时市民交通到底该如何解决?我以为公然允许宰客绝不是办法,除了呼吁广大司机遵守职业道德外,更多的还是要靠政府承担责任。政府不就是在非常时刻才最显其必须吗?其一,反思现有的出租车垄断制度,增加出租车供给,数量有限的出租车显然缺乏承担公共责任的能力,现在出租车太少,市民平时打车都要抢,何况暴雨之夜?其二,快速组织公交力量赶赴现场;其三,补贴敢于出车的司机,使缺德者受惩同时也不使德高者吃亏;其四,事前及时预警,事后安抚乘客,提供庇护,减少运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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