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广东省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以下简称示范省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建活动,并坚持以示范省建设为平台,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创新管理制度和节约集约机制,着力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破解“两难”局面,实现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产业转型升级,有力地保障和服务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为加强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领导,广东省专门成立了以省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23个省直有关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格局,确保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合力。 创新规划管控机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一是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并完成全省21个市、118个县和1389个镇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并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是积极探索“总量控制、弹性微调”的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拟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利用,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效促进用地布局腾挪和结构调整。三是出台《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年初下达、年中调整、年尾考核、全年监管”的计划管理制度,实行计划指标的差别化分配,鼓励节约集约用地。 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与集约利用。针对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土地利用较为粗放的问题,广东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
改造为主的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探索与实践。一是科学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目前全省已全部完成“三旧”改造规划131个。二是针对“三旧”改造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措施,初步形成了“三旧”改造的政策体系。三是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改造模式,形成了“政府引导、规划引领、属地实施、市场运作、分步推进、各方受益”的工作思路和形式多样的改造模式。 不断深化差别化管理,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坚持土地供需双向调节和“有保有压”原则,将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及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二是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集中进园进区。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好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从用地指标、财政资金等多方面扶持。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清理出6.8万亩闲置土地,已完成盘活处置5.8万亩。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建设,严格实行网上合同填报制度,定期实地巡查,切实解决“批而不供、供而不用”的浪费现象。五是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将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五项指标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对地级以上政府进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 以资源整合和绿色矿山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通过编制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优化矿产结构和布局,经过优化整合,全省共减少采矿权76个,在建设绿色矿山的同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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