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务如何优化民间金融的发展
2012-07-27   作者:杨柳(湖南师范大学)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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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金融即非正规金融,是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活动。这种非正规融资方式一般游离于监管机构的视线之外,也游离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以外,是资金需求方根据资金的可获性和经营发展的其他目标自主选择和创造的融资方式。民间金融作为正规融资渠道有益而必要的补充,对于缓解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有效填补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而形成的融资缺口以及增强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自我适应与调节能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民间金融自身非规范性所带来的内在缺陷又要求政府必须对其加以正确引导,否则会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民间金融活动大多存在于密切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之中,融资双方均具有一定的人缘、血缘、地缘联系。一般来说,具有一定联系的熟人之间比较了解,获取相关信息较为便利,彼此也具有一定的信任度,能够有效克服非正规融资过程中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违约行为,基于此,民间借贷一般没有规范的合同,更多是依靠自我约束(也称之为隐性合同),这也正是民间金融相对正规金融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担保优势及成本优势。然而经济的发展、生产的扩大使得民间资本的运作不可能只局限在一个小团体之中,随着融资范围和规模的逐步扩大,势必会不断突破成员之间的人缘、血缘、地缘关系,从而恶化融资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导致民间融资的风险剧增,金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是民间金融在其制度安排上无法回避的内在缺陷。
  综上,优化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防范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应从其根源入手: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信息传递机制与信用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有机结合。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将信用服务引入民间金融,利用信用服务的职能与效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民间融资过程中的弊端。
  信用服务是为了减少信用交易过程中高额信息成本和风险成本,它通过专业机构提供信用信息和信用保障中介服务,约束市场主体诚实守信,遵守合约,严守交易制度,从而达到促进交易,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目的。这一信用服务过程能够为民间金融提供两大核心效用:一是节约交易费用。引入相关信用服务能够有效降低融资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信息收集、信息甄别、信号显示以及签订合约过程中的信息费用与谈判费用。与此同时,信用服务通过健全外部保障机制,还能减少民间融资过程中的履约成本和审核成本。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当一个社会的民间融资活动充满信用风险时,由于对未来缺乏乐观、稳定的预期,人们大多会采取短期行为,造成资金配置的扭曲,引起社会总体福利水平的下降。而信用服务能促进融资合作的增加,有利于民间融资双方互通有无,互利互惠,提高金融体系整体的资金配置效率。
  信用服务对于我国民间金融优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有利于减少民间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的成本与风险。当民间融资随着经济的发展超越了原有小团体范围时,资本规模日益庞大,参与主体日益复杂,融资的具体方式日益多样化,都使得融资的顺利开展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信用服务通过专业运作和处理,能够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产品(如征信、评级等),并通过相关信用服务对资金的使用与偿还实施有效监管,在克服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费用、防范融资风险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
  其次,有利于形成开放、竞争的民间金融市场格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民间金融在融资过程中更注重社会关系的传统价值观,多数民间融资活动都通过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媒介来实现,致使民间信贷市场缺乏竞争机制、融资范围和领域受到局限。完善的信用服务能够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更为完备的交易平台,规范借贷双方的融资行为,有效拓展民间融资渠道,扩展金融服务领域,分散信贷风险,提高民间富余资本的利用率,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尤其是对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信用服务的作用更为显著:引入信用服务后,信用中介公司可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或向投资者提供信用报告以揭示融资企业风险水平,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从而提高中小企业在民间金融市场上的资金获得率。
  再次,有利于维护民间融资秩序,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为短暂,在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信用意识较为缺乏,在民间金融中具体表现为:一是不守信,欠缺合同意识;二是欺诈,为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意识或无意识向交易对手提供虚假信息,侵害对方的利益;三是不履行自身义务,拖欠借款甚至逃避债务;四是缺乏公德意识,利用一些不正当或是违法的竞争手段(如高利贷),扰乱和破坏整个融资秩序。因此,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建立长效的外部约束机制(如完备的征信、评级系统,披露各类融资主体的信用记录,增加其违约成本,使破坏民间融资秩序者难以在市场上立足),鼓励守信,严惩失信,培养全民信用意识,对于我国民间融资秩序的维护以及经济的稳定运行具有积极作用。
  由此可见,以信用服务为切入点优化我国民间融资的开展是切实可行的,最根本在于培育一个成熟的信用服务市场,构建一个完备的信用服务产业体系。一方面,应通过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主体对信用服务的需求,避免融资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规范非正规借贷交易机制;另一方面,通过高度专业化分工有效降低民间融资中的交易费用,规避各种信用风险及其衍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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