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村金融的充分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农村的现代化。作为全国第一个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田东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金融长期存在的“抽血”现象得到扭转,各项贷款余额迅速增加,农民金融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在农村金融发展有力支撑下,田东县连续两年成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2012年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百强县”。
弄清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难题。长期以来,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制约着田东县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对金融服务便利的期盼与银行网点缺乏之间的矛盾。农民存取款、结算需求很大,但银行、保险网点往往离家很远,给农民的生产和商贸活动带来不便。二是农民抵、质押物缺乏与银行贷款安全性要求之间的矛盾。银行对农民的信贷限制条款较多,要求以不动产等财产抵押担保。三是农业的弱质性特点与涉农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之间的矛盾。农业经营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民既需要贷款支持,也需要保险保障,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的动力不足。加之银行县级支行业务审批权限有限,难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明确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路。为了改变金融发展滞后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田东县从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逐渐明确了改革思路:注重发挥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合力。针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需要进行金融综合改革的情况,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政银企(农、商)沟通协调合作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成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有力推手。针对农村金融基础薄弱、需要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支持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金融监管部门当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有力助手,着力突破改革难点。同时,把涉农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抓手,积极发挥其作用;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新生力量,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整合优化区域金融资源。
形成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合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需要政府、金融监管单位、银行机构等各方面形成合力。为缓解农民对金融服务便利的期盼与银行网点缺乏之间的矛盾,田东县大力实施“引金入县”工程,建立金融机构设置网点、信用增级、扩大信贷、完善支付体系建设等多种奖励机制,努力提高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为缓解农民抵、质押物缺乏与银行贷款安全性要求之间的矛盾,做足信用文章,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乡镇一把手年度考核范围,依托与人民银行共同建立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构建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为缓解农业的弱质性特点与涉农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之间的矛盾,探索构建银保、银证、银信多方合作的立体服务模式,大力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信贷模式;引导保险资金进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贷款方式,增强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大“三农”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加大县助农融资担保公司对种养殖大户、特色产业合作社、经济能人的帮扶力度,推行“信贷+保险+担保”三合一产品,促进农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