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子交易”是理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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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博弈的不对称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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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6 作者:孙涤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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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子交易”(或称
“终极博弈”),之所以引起各国民众长久的兴趣,是因为这个实验测试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扩张的同时,也关注别人分到多少。这个结果和经济分析的根本性假定是抵牾的。经济分析的典型假定,经济人但求自身利益,不管别人利益增进与否,就是说他的利益是独立于他人的。照此推理,在“一锤子交易”里,乙不该拒绝甲提出的任何分配方案,即使9-1
也比0-0强,要是拒绝了甲的“自私”方案,乙就会损失1元钱,尽管甲将损失9元。从乙的立场,9-1相对0-0,是个“帕雷多改进”。因为是一锤子交易,乙对甲纵有任何不满,在博弈后将无从报复,所以乙得到1元总比0强。然而在现实世界里,乙不但会拒绝9-1的方案,凡是甲偏向自己的分配超过了77%对23%,就一定被乙“断然否决”。 实验结果令经济学界大为震惊,“科隆大学的学生难道是在发癫吗?”美国理论界质疑道,一锤子交易实验开始于1978年(发表于1982),最先测试对象是科隆大学经济系学生。各国研究者抱着很大疑问和热忱,在世界几百个社区里反复实验,发现无论是在现代国家还在原始部落,甲方纵然再自私,也只提出了7.4-2.6的比例分法(秘鲁东部Michiguenga原始部落)。不少社群的甲甚至提出4-6来优惠对方(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落);在蒙古,甲提出偏向乙的方案,比如4.5-5.5,甚至会被乙拒绝,因为乙不好意思占甲的便宜;在发达国家里,甲乙两方一般会满足于5.5-4.5的比例。 本系列二十二提出的问题,参与回答者不多。但我有十分把握,相信社会大众的倾向,与我在北京大学和贵州大学EMBA课程讲课时与之互动的数百名学员一样。我在课堂实验的测试结果,表明中国人对“何为公平”的稳定理解是
“不能太过分”。譬如,在北大的那个班级,参加者60人分为30对,甲给乙的平均出价是
4.2元(最高9.9元,最低0.1元,中位值5元);在贵州大学的那个班级,参加者34人分为17对,甲给乙的平均出价是
4.9元(最高8.0元,最低1元,中位值4.4元)。 一锤子交易的影响深远,卡尼曼及同事认为,它就像X光一样穿透了生活在不同价值文化中的人的不同行为,“捅穿”了经济人的理性假设。但“完全理性人”的假设与却非常强韧,拒绝退出。 现实中人的行为,影响的因素要复杂得多。于是市场理论和活动家纷纷设计出问题来验证一锤子交易问题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结论。上期提出的问题,就是根据国外的研究实践改编的,结果同前一个问题差距很大。分的钱从10元扩大到10万,标的物大了,乙就容易妥协,倾向于接受9万—1万甚至9.5万—0.5万的悬殊分配。这两个答案的差异,给经济学的假定挽回了些面子:当利益出入显著时,人还是要回归到理性。为了不让甲的不公平得逞,乙宁愿放弃几元钱,但要以牺牲几万元来惩罚从此不相往来的甲的自私,代价毕竟太高了。 对一锤子交易的“变奏”还有很多,举个含义相当深刻的:某班40人,甲乙各半。主持人给每个甲一个信封,内有十张一元票加十张与一元票同尺寸同厚薄的空白纸。甲可决定拿走十张包括一元票若干(0到10)张。然后把信封封好交还给主持人,信封里留下的钱就是他要分给乙的。信封没有任何标记,而且都是十张的厚度,甲清楚没谁能知道自己留下了几元,或者说,没人能监察得到甲有多自私(或理性)。实验结果如何?甲在信封里留下的钱显著少于5元,往往只有1元甚至0元。与本系列二十二提出的问题实验结果相比,背离不小。 这个测试似乎在说,人的本质倾向还是自利和理性的,只要确信没人能观察到,自利行为就会充分表现出来。人对公平的追求有表现给别人看的成分,因为名声很重要,尤其在反复的交易过程里。即使“一锤子买卖”,人在潜意识里对乙的反应和第三者是否知情,还是心存顾忌。这也说明,舆论的监督和规范透明,确能约束人的行为,也能促进人际合作的扩大。 接下来的问题将有助于我们的深入理解。 走出地铁站时,你被某陌生人拦住,他说他叔给了他100元,条件是必须找到人合作才可拿到。他将提出方案同你分享这100元,从100-0到1-99都有可能。你若接受就照办,以后再不碰面;你若拒绝,合作失败,他就只能把这100元退给他叔。他至少要分给你多少,你才不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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