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行为。该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同时规定委托投资范围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
目前,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投资主要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运作。众所周知,保险机构的资金实力是雄厚的。如果能够替保险资金理财,这对于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不过,保险新规的出台对于基金公司与券商来说更是一种考验,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尤其如此。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虽然是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运作,但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实际上还是由基金公司来打理的,据了解,目前约有2000亿元的险资购买了公募基金产品。如果基金公司不能成为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人,那么有关的基金公司就有可能失去这部分保险资金。
尤其重要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前反映出来的理财水平并不比投资基金低。在过去的投资中,保险资金常常都可以准确逃顶,及时抄底,相反,投资基金往往都成了市场的反向指标。因此,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要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享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的资格,至少在投资理财能力方面不能逊色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对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都是一个考验。
进一步的考验还在于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为保险资金理财,基金公司必然会抽出有理财能力的基金经理来负责保险资金的理财专户。如此一来,如何维护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成为基金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同样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