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立法规定极端天气免费通行
2012-07-24   作者:吴睿鸫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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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雨袭京,暴雨后,有网友在网上反映涉水熄火车辆被贴罚单,相关官员立即向市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在遭遇突发灾害的情况下,对熄火车辆贴罚单是不对的,所贴罚单作废,并责成交管局处理此事。这样的官民良性互动值得激赏。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机场高速收费站不顾排队车辆熄火的危险照旧收费,不合情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主告诉记者,前晚9时许,他驾车到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处,看见前面排着五六辆车等待缴费,当时收费处积水有半个车轮那么深。车主很担心车子突然熄火。网友们纷纷表示,机场高速收费“缺乏人性管理”,“为什么不能灵活处理”。对此,首发集团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却解释说,对于类似前日的极端天气,收费处未接到暂停收费的通知便不会停止收费。
  尽管我们不能把板子全部打向首发集团,更不能指望收费企业学雷峰,现在,正值国家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国家层面不妨考虑将极端性天气纳入其中。像强降雨、高温热浪,强台风等恶劣天气,不妨也像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一样,让车辆快速通过,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车辆财产损失。
  当然,要想架构这项公共政策,需要打磨制度文本。譬如,免费期间放行所导致的通行费损失,如何进行补偿,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办法,收费站难免会明里暗里来消解国家政策。还有,国家制定免费放行的政策,是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的一种行政干预,不仅需要法律的明确授权,而且这种管理模式调整也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
  鉴于此,还是应该由国家组织制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规定,明确免费通行的时间特殊规定,以及监管问责机制。比如,凡遇到极端天气,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排队超过200米时,让所有收费公路都停止收费,这不仅能让回家的人们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速度回家,也能体现国家在公共制度上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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