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按家庭来征收累进个税似乎简单合理,但是从13亿人口这个整体来观察,让家庭来申报其应税所得会使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
也许正如刘所长所说,个税按家庭征收确实存在很大的技术障碍和现实障碍,征收成本也会大大提高,但这并不是放弃个税征收改革的理由。众所周知,按照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可以说没有一项税收是能够“简单”地就能征收到位的。其实,个税按家庭征收,其复杂性并没有刘所长所说的那么严重。一方面,相关数据已经比较完善,不然,像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等数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总不是拍脑袋的结果吧?这些数据能够统计出来,居民家庭收入怎么统计不出来?另一方面,就算统计结果存在一些问题和疏漏,甚至有不少漏项,只要核算方法科学、合理,也可以在工作中慢慢完善。如果因为情况复杂,就放弃对个税按家庭征收的研究和思考,就不去制定方案,那么个税征收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就永远得不到解决,个税对调节社会财富的作用也永远得不到有效发挥。
至于征收成本高、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就更是无稽之谈了。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有关征收成本过高的问题就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因为,无论是办公条件还是工资福利,税务部门都远高于其他行业和部门。为什么这时就不考虑征收成本了呢?退一步讲,就算个税以家庭征收可能使征收成本大幅提高,但与目前个税征收不公问题相比,孰优孰劣呢?况且,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征收成本是会越来越低的。
对税收来说,公平比什么都重要。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如果离开了公平二字,其调节社会财富的作用也就基本失去了。所以,个税按家庭征收,不管情况有多复杂,只要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都应当积极探索,并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知难而退、知难绕道。即便成本和代价大一些,只要能够将个税征收改革推向深入,能够通过改革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