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拍砖”还是“力挺”,指向都是明确的,就是拍卖要“阳光化”。公众支持司法拍卖创新的背后,实际上是对公共事务走向透明、公开、公正的强烈呼声 与拍卖有关的几则新闻近来颇受关注,在质疑声、辩解声中,也有让人耳目一新的举措出现。 河南中牟县近日称其“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总成交额39万余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53%”。此事经报道后,引来“卖公车还是卖废铁”的质疑。 公车拍卖引来“围观”的不只这一起。 前不久,温州市将首批215辆公车顺利拍卖,成交价总计1059.48万元。其中,成交价最低的仅5000元,最高的17万元,平均每辆成交价4.67万元。 公众质疑这是“贱卖”,背后有“猫腻”。 相关方面回应说,总成交价偏低是因为车辆是老旧廉价车,或者面临淘汰更新;拍卖过程公平公开,甚至有视频为证。这些说法化解了公众部分疑虑。但是必须看到,以往许多“公家”部门搞的拍卖中,私下拍卖、定向拍卖并非个例,例如把拍卖公告登在报纸的小角落里,再由少数人低价竞拍等,导致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结果“钻石卖成萝卜价”。有报道称,在法院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民事执行领域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成了“重灾区”。 而前几天结束的另一场拍卖,呈现的是一种不同的情景。 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联合推出的国内法院首起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结束。两台涉诉车辆上网竞拍,一天多时间内引来23万人次网上“围观”,起拍价为19.99万元的宝马车和5万元的欧蓝德越野车分别以33.09万元和6.7万元的价格被竞得。 不少社会人士对这场网上司法拍卖表示了认可,认为此举可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同时也有人提醒,网络司法拍卖“违反拍卖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比如,淘宝网不具备专业资质,拍卖要由拍卖师主持等。 几相对比,不论是“拍砖”还是“力挺”,指向都是明确的,就是拍卖要更加“阳光化”。正如相关评论所说,如何让我们相信拍卖不是在贱卖?相关的制度设计和程序问题,需要改革者统筹设计、公开透明,像公车拍卖所得的去向和用途,是广大百姓最关心的,应该有本明明白白的账。有专家指出,公众支持司法拍卖创新的背后,实际上是对公共事务走向透明、公开、公正的强烈呼声。 公开透明,是拍卖的必然要求,也是其公信力的基础。既然如此,举行拍卖就要想方设法聚拢人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围观”。把拍卖搬上网,更大的意义在于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理念与智慧。其实,不仅是拍卖,在信息化时代,权力的运行与监督如影随形,既想披着合法的外衣,又想打不法的算盘,只能是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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