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让司法拍卖更阳光
2012-07-13   作者:刘武俊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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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最近,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联合推出的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宁波市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的两件拍品正式上线公告,至7月9日10时开拍前,“围观”人数已超过30万(人次35万以上)。起拍价分别为19.99万元和5万元,宝马最终以33.09万元成交,三菱商务以6.7万元成交。首次网络试水,效果大大好于传统拍卖。
  前不久,电视剧《青瓷》的热播把观众带入了一个并不熟悉的司法拍卖领域。该剧主要剧情,是几家拍卖公司为争夺涉诉资产拍卖权,不惜展开权钱交易大战。实际上,司法拍卖既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近年来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将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阶段,而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落马,就与司法拍卖环节的腐败有关。
  法官一旦与拍卖公司和竞买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司法拍卖就极可能无公正可言。拍卖工作中出现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容易给当事人利益带来受损。
  此外,发布公告的指定媒体通常是司法专业报刊,受众范围比较小,真正有兴趣的买家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容易造成流拍。
  传统的线下司法拍卖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已经日益凸显,竞争不够充分、拍卖过程不够公开、公众监督不够得力,极易让拍卖成为了司法腐败的重要衍生地,司法拍卖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开、透明、开放等特性堪称天然的“防腐剂”,能够很大程度地防止原有的暗箱操作。
  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竞买人只能以代码编号形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竞价操作。拍卖公司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相互之间都不再见面,一切都在网上进行。
  和普通的网络竞拍不同的是,司法拍卖需要核实竞买人的真实身份,也就是说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在标的物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计算出自己合理的出价价格和心理价位,全程不受任何人干扰,同时,网上竞拍也让公众可以全程监督整个竞拍的过程,不再让明文规定在人为操控下成为一纸空文。
  我国法院的强制拍卖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人民法院既可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也可以自行拍卖。1958年之后,随着拍卖机构的消失,法院的强制拍卖也逐渐被取消,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变价方式只有变卖一种。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法院的强制拍卖权。1997年《拍卖法》生效,专业拍卖公司相继成立。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确立了“拍卖优先”和“委托拍卖”两大原则,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今年1月1日,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出台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迈出了司法拍卖改革的重要一步。今年2月初举行的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法院通过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拍卖、互联网交易等方式,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新机制。浙江全省确定19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则成为了第一批“吃螃蟹者”。
  网络让司法拍卖更阳光,网上司法拍卖值得法院系统全面推广。(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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