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严重超编问题引起广泛关注:该局核定编制54人,实际在岗75人,还有40人“退二线”,基本不用上班,超编一倍左右。该局局长王卫平说:50岁的人退二线,的确是一种资源浪费,“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京华时报》7月9日) 豪华编制问题已弄得不少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上网的过程中很是为难:不上全了,领导不高兴;全上了,群众又有批评的话柄。那些明知未必合理的设置,是怎样在一步步具体改革的进程中“合理化”起来的? 武穴教育局局长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分析样本:“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这可能还真不是托词,也不是反语,它恰恰反映了基层权力者对改革成本的一种习惯性偏见与误读。在社会改革已进入深水期时,在“软柿子”捏完只剩下“硬骨头”的今天,对“改革成本”的正确共识与顶层设计同等重要。如果没有对改革成本的廓清,改革的路径与执行都容易在某种利益怪圈下直接“跑偏”。 首先,是不是所有改革都要支付巨大的社会成本、是不是所有所谓“阵痛”都是改革绕不开的门槛?现在,大凡只要提到改革,就必有人为“成本”与“阵痛”打预防针,可是成功的改革与失败的改革都会存在成本问题,也都可能历经阵痛,所不同的,恰恰是为我们忽略的——改革收益。如果绕开收益谈成本,所有失败的改革都可以因为“阵痛”而被美化。比如,武穴教育局的改革:人员流动固然是改革,但财政为此担负双倍负担,这样的成本有多大意义?这种改革的“收益”就是直接增加了吃空饷的人数,至于培养年轻人云云,几乎可以不略不计。学者胡鞍钢早在《我们需要对改革进行反思》中,就提出过“改革成本论”:真正的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不计代价去改革,而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利益诉求上的集体进步。 其次,是不是所有必要的改革成本都要由部分人承担,应不应防止善意的改革也会出现成本转嫁的可能?改革总会触及部分人利益,当有补偿机制来平衡这种暂时性、必要性的损失。从当年的国企改革到金融机构改革,从医疗卫生改革到教育产业化实验,各种声音争鸣不断也各有各的道理。譬如市场化,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最需要走向市场的资源能源产业,迟滞拖沓;最需要公共保障兜底的教科卫等,一直在市场潮头冒险——失败了,再赎买,成功了,却未必想得起当初的“被实验者”。 其三,是不是所有改革成本,都要以牺牲话语权的形式来满足形式上的利好大局?武穴教育局超编近乎一倍,这种改革是谁定的政策、经过怎样的博弈、财政如何“近水楼台不知月”?……这些都指向其内部改革的透明性与公正性。改革总是要成本的,而成本应该无限接近“零”——这类似于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中的“降低交易成本”,即“保证交易各方交易权利的前提下,以整合契约的方式减少交易成本,而不是用剥夺一些人讨价还价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降低费用”。 平心静气地讨论改革成本,这不是坏事情,何况我们进一步的改革业已成为高层共识。此时此刻,看看哪些成本是寻租的幌子、哪些成本是回避矛盾的万金油,这有助于增进整个社会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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