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胜诉“苹果”的启示
2012-07-09   作者:裴珍珍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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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沸沸扬扬近两年的iPAD中国商标案终于有了结果。广东省高院日前宣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苹果将获得iPAD在中国内地的使用权。这是一个表面上看来皆大欢喜,实际上却是双方都不得不接受的无奈选择。深圳唯冠在濒临破产前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苹果公司则在交了一笔不菲的学费后,从此在中国内地市场轻装上阵。
  苹果与唯冠商标权之争可追溯到10年前。2000年,唯冠集团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并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主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2006年苹果公司的iPAD手机入市,并开始计划推出苹果电脑。在进入欧洲市场时,才发现iPAD商标归唯冠公司所有,为了保持品牌的全球一致性,苹果就巧妙地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壳公司出面“廉价”购买iPAD商标。这一招果然奏效,2年半前,苹果仅支付了3.5万英镑,就从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但百密一疏的是,中国内地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唯冠国际,而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从本质上说,深圳唯冠与苹果的诉讼,并非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而是一场关于规则的博弈。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规则有时比实力更有价值。深圳唯冠获赔看似“不劳而获”,实则于法有据,因为中国商标采取注册在先原则。深圳唯冠运用市场规则,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的举措无可厚非。
  苹果因商标转让存在重大失误而付出了天价和解金。同样,加多宝苦心经营多年却为王老吉做了嫁衣,而今不得不另投巨资重塑品牌。这两起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案,告诫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尽快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21世纪的国际经济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跨国巨头们之所以热衷于知识产权保护,因为他们深知,企业一旦掌握了核心技术、拳头产品和成熟的产业链条,不管产品在哪个国家生产,只要贴上自己的品牌,都可以在全球市场上所向披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国际贸易摩擦和商业纠纷将明显增加,中国企业也必将面临更多来自外国企业的挑战。对唯冠而言,它虽然完胜苹果,却并不值得盲目乐观,反而应该反思,到底什么才是企业的生命力?苹果没有iPAD商标,可以重金赎买;唯冠手握iPAD商标,却下不出“双黄蛋”。它所获赔的6000万美元,尚不足以清偿其所有负债。
  唯冠与苹果发展路径的鲜明反差足以警醒我们:要想避免“先驱”变“先烈”,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才是灵丹妙药。一个企业如果只有商标专用权,而没有过硬的产品,即便拥有(或抢注)再多的商标,也只不过是没落贵族的遮羞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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