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股发行改革市场化,就是要强化买方约束,让市场真实的需求决定新股发行的节奏和规模。目前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市场约束机制正在形成中。改革需要市场组织者和市场参与者的良性互动。现阶段炒新之风再起,将制造新股发行热销和定价过低的假象,不仅影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程,而且给二级市场发出错误的信号。在市场机制下发行节奏、发行定价、投资者行为是由市场信号引导,如果信号严重扭曲,将给二级市场带来压力。
最近,A股市场两只新股的走势再次引起了市场的关注。7月3日上市的亿利达,首日上市连续遭遇三次盘中临时停牌,收盘涨幅达到43.94%,其后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7月5日上市的津膜科技,上市首日开盘涨幅为78.78%,盘中涨幅一度达到94.76%,收盘涨幅仍高达92.37%。在股市整体低迷的情况下,两只新股的走势令人费解。
监管层对于遏制炒新一直是高度重视的。这不是单一的、孤立的措施,而是新股发行改革乃至资本市场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首先,遏制炒新是资本市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只有新股上市后的价格合理了,首次公开募股(IPO)价格才能合理回归;IPO定价合理了,才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遏制炒新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前提。我国IPO市场需求看起来非常旺盛,但是网下机构和网上散户追逐打新占了很大成分,这不是一种真实的需求,而真正具有研究能力、定价比较理性的机构却没有发挥应有的影响力。如果虚假的需求决定了新股的定价和销售,市场机制必然是扭曲的,市场化改革也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效果。特别是,遏制炒新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迫切要求。中小投资者是市场中风险承受能力最弱的群体,而他们往往又成为过度炒新中最主要的利益受损方,这已被过往大量实证数据反复证明。
当前,正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过度炒新对市场的负面效应显而易见。推进新股发行改革市场化,就是要强化买方约束,让市场真实的需求决定新股发行的节奏和规模。目前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市场约束机制正在形成。改革需要市场组织者和市场参与者的良性互动。如炒新之风再起,将制造新股发行热销和定价过低的假象,不仅影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程,而且给二级市场发出错误的信号。在市场机制下发行节奏、发行定价、投资者行为是由市场信号引导,如果信号严重扭曲,将给二级市场带来压力。
近期美国脸谱公司(Facebook)的IPO因市场热销假象,导致定价过高上市后一路下跌,众多投资者蒙受损失,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发行人和承销商受市场热销的假象所迷惑,在最终发行前临时调高发行价格,增加8400万股发行量,增发的新股全部卖给了散户。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的首席执行官(CEO)承认,所有参与脸谱公司IPO的人,都想获得短期收益。这造成了脸谱公司定价偏高,上市后又一路下跌,不仅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重大损失,也给新兴企业后续的发行上市造成了不利影响。比起成熟市场,国内市场在投资者结构、信息披露、法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防范新股炒作的任务无疑更为艰巨。
总之,炒新是资本市场的公害,遏制过度炒新,需要痛下决心,坚定不移。
近年来,为了遏制新股过度炒作,监管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效果。新股发行体制第三轮改革后,从4月28日到6月30日,深圳市场上市新股24只,与改革前2月1日至4月27日上市的48只新股对比,效果是明显的。改革后新股平均开盘、收盘涨幅分别为7.01%、8.02%,比改革前的26.03%、24.15%大幅降低。改革后24只新股发行市盈率平均32.41倍,仅高于行业市盈率的5.25%,显著低于改革前的22.56%。但是近期的情况表明,遏制炒新难以一蹴而就,要治理这个A股市场多年的顽疾,还需要做更多工作。
新股的价格,归根结底是市场主体博弈的结果。监管机构需要创造一个公平博弈的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同时,市场主体的自律也非常关键,对此,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作出明确要求。例如,发行人应当从长远利益出发,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不得包装和粉饰业绩。中介机构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完整、客观地反映其基本情况和风险因素。证券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对客户违规炒新、炒差、炒小行为的监控和监管。而对投资者而言,特别是对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对新股进行深入研究、理性报价,则是最起码的责任。以“送礼祝贺”心态参与报价,以分享“胜利果实”心态参与认购,以“赌博中彩”心态参与炒作,也许有一点短期好处,但是最终损害的是市场主体的长远利益,损害的是全市场的未来。
针对当前炒新再度抬头之势,市场各方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遏制炒新,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各方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