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民企出海,不能忽视民企海外投资风险。否则,“支持”或者演变成“忽悠”,或者成了空话。除了财税政策支持和境外投资宏观指导,笔者建议,政府也不妨做个“媒人”,撮合国企民企合作,让二者一起“走出去”。如此,既弱化了了国企的政治敏感型,也增强了民企体质。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记者3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十三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国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能源资源开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投资等。同时,《意见》提到,将通过金融、财税和简化投资审批等一揽子措施予以支持。具体包括,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