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铲除特权的社保改革必令人失望
2012-06-29   作者:毕舸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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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要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同时,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医保不能异地互认问题很多,解决异地互认问题,显然是对原有缺陷的重大修正。至于制定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更是当务之急。在社保交纳上,公务员可谓权利享受多,义务尽得少,目前国家政策并没有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尽管某些地方开始了资助试点,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市的公务员并没有纳入社保体系,每月无需缴纳社保,退休后按照级别等条件享受退休金待遇;但广东省省属公务员已经开始每月都缴纳养老保险,并建立对应的独立账户。可这仅仅是极少数地方的局部试点,对于公务员的特殊待遇,造成社保历史欠账缺口巨大,而且只要公务员一天不用交社保,这个缺口就会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有关部门至今回避了国内公务员的社保“使用”状况,因此我们无从知晓目前究竟有多少公务员在享用这块公费的医疗蛋糕?但从之前曝光的广州市公务员公费医疗一年花费14亿元远超广州210万名农民医保总额一事中,可以判断公务员人均公费医疗消耗远高于农民。
  按照2012年的数据,我国公务员共有689万人,还有88.4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起来高达770万人。如此庞大的群体,消耗的“免费医疗”可想而知。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食利者”,双轨制俨然在制造一大批“食利者”。
  虽然现在隐约有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风声,可是看看报道就发现,这一政策预计最早也要在“十二五”末期才能出台,同时还要忍受5年左右的过渡期。在改革过程中,赋予了公务员社保“就高不就低”、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可想而知的是,任何有点头脑的公务员,必然会选择原有公务员体系退休,这样保留特权的“改革”还谈何意义?
  政府须明白的事实是,对于其他社会群体来说,比如农民工、国企、私营企业和外资职工、个体户等,不仅要为自己的未来买单,足额缴纳社保医保,更要为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未来买单,等于交一分钱给两个人用,而且不交钱的那个人,还要享受大部分社保医保资源。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不仅在职期间可以获得更多的医保报销数额,还能退休后获得比其他社会群体更高的退休金标准,这无疑是多重不公的叠加。
  民众的最低诉求就是,社保改革不能再衍生新的双轨制,不能通过延迟退休年龄,让绝大多数劳动者多干活,少享受退休待遇。不能对公务员继续网开一面,搞漫长的过渡期,让公务员继续享受高社保福利,这样的双轨制改革只会持续加剧不同群体之间的不公平,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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